武氏明生同志要求重点做好政治局四项重要决议的宣传工作。
省委副书记、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主席、省国会代表团团长武氏明生同志与省祖国阵线委员会和社会政治组织配合建议,集中进行宣传,有效落实政治局四项重要决议。

7月11日下午,省党委常委会与祖国阵线委员会、省级政治社会组织听取了第二季度任务执行结果、2025年第三季度任务方向和重点工作汇报。
省委副书记、省祖国阵线委员会主席、省国会代表团团长武氏明生同志主持会议。
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咨询和支持机构领导;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副主席,以及社会政治组织负责人:省老战士协会、省妇女联合会、省农民协会、省劳工联合会、省青年联合会;省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会主席、省友好组织联合会主席、省文学艺术协会主席。

积极主动地完成多项任务
2025年第二季度绩效评估报告指出:祖国阵线和各社会政治组织严格按照计划和方案,有效落实了各项任务。重点是开展和丰富宣传活动,动员群众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安全、秩序和社会保障的计划、运动和行动。

值得注意的是,大力宣传,在人民群众中形成对设置公社级行政单位、实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的高度共识;大力宣传,发挥工会会员、协会会员和人民群众对各级党代会政治报告草案的建言献策作用。

越南祖国阵线干部队伍和基层社会政治组织发挥带头作用,成为支持人民通过电子环境办理行政手续的“核心”力量。
省妇联在各级开展“全民数字教育”活动;省青联在130个乡、坊成立了130个青年志愿者队伍,并联系了35个来自省内外大专院校的青年志愿者队伍,对干部、公务员和群众进行“手拉手、教他们如何应用信息技术”方向的辅导。

二季度,全省动员支持贫困人口和住房困难群众住房建设运动继续在全系统大力开展,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截至7月3日,全省已完成20452套住房建设和修缮支持,达到2023-2025年期间总需求量20828套住房的98.19%。

会议上,省委常委会还听取了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和各政治社会组织领导代表对调整合并后的祖国阵线工作人员和乡级政治社会组织的人事安排、分配、工资发放以及制度政策制定等若干问题的建议和提案;执行调整后祖国阵线和省级政治社会组织工作经费的分配和安排机制等。


要求重点宣传政治局四项决议
会议结束时,省委副书记、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主席、省国会代表团团长武氏明生同志对省祖国阵线委员会各机关和省级政治社会组织在落实全省共同政治任务中以及根据各机关职能任务所表现出的积极主动精神给予高度评价,并要求各机关在落实政治任务中更加积极主动。

重点是继续加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协调配合,其中,集中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四项决议:关于推动科技创新的第57号决议;关于积极主动深度融入国际社会的第59号决议;关于大力发展私营经济的第68号决议;关于全面创新立法和执法工作的第66号决议。
同时,要落实2025年6月24日秘书处关于领导越南祖国阵线代表大会和各级社会政治组织召开2026-2031年任期越南祖国阵线全国代表大会的第48号指示;要求在2025年10月31日前召开乡级祖国阵线代表大会,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召开省级祖国阵线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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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直属党组织代表大会,面向2025-2030年任期越南祖国阵线省委代表大会;组织召开2025-2030年任期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
省委副书记武氏明生同时要求祖国阵线、各政治社会组织继续陪伴和支持人民应用信息技术和数字化转型,满足地方两级政府模式运行的要求,确保效率,特别是在处理行政手续方面,提高网上办理行政手续的比例。
祖国阵线和政治社会组织继续创新工作内容和方式,特别是在精简了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党和国家在省、乡两级指派的政治社会组织和协会之后;加强监督和社会批评,参与对党建和政府建设提出意见,特别是对起草各级党代会文件提出意见;发挥好党、国家和人民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掌握和汇总工会会员、协会会员和人民群众的情况、思想和愿望的报告,及时向各级党委和当局提出建议,以排除和解决障碍。
省委副书记武氏明生同时指示省委组织委员会配合内务厅研究指导县级社会政治组织在乡级的合并、成立和解散事宜,以及解散后越南祖国阵线干部和社会政治组织的安排、人员配置和制度政策的落实。
财政部要对公共服务单位公共资产的使用以及改组后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组织运营资金的分配和安排提供指导。
对于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而言,重点是完善改组后的指导委员会,同时推动基层阵线干部应用信息技术并提高信息技术水平,满足新形势下的任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