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13.63平方公里道路“项目”提请省人民委员会重新考虑
(Baonghean)——经核实公民请愿,《义安日报》于2019年8月3日刊登了一篇题为《审查在滨水坊修建13.63平方米道路的投资》的文章。针对上述文章内容,荣市人民委员会于2019年8月15日签发了第4794/UBND-TNMT号文件,要求省人民委员会重新考虑……
执行上级指示
根据荣市人民委员会关于处理黄氏梅女士和裴红山先生的请愿书的第 4794/UBND-TNMT 号文件(根据省人民委员会第 555/UBND-TD 号公文指示执行),批准了 13.63 米的建设政策2位于风亭江街32巷11巷的道路自2017年起由省人民委员会指导实施。
4794/UBND-TNMT号文件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荣市人民委员会向省人民委员会汇报了裴洪山先生家和黄氏梅女士家土地的使用、审批及规划情况。据此,荣市人民委员会确认,裴洪山先生家于1979年获得土地转让,于1980年建造房屋,并自此稳定使用。2008年,荣市人民委员会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至于黄氏梅女士家,她于1991年从黎氏娥女士家获得土地转让;娥女士的土地是荣市针织厂的规划用地,用于在厂区内安置居民,该规划用地已获得省人民委员会1984年4月22日第838/QD-UB号决议的批准;梅女士家于1999年建造了一所房屋,并一直稳定使用至今;土地使用权证尚未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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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ng Dinh Cang 街 32 巷 11 巷。照片提供:Nhat Lan |
关于规划,经省人民委员会第838/QD-UB号决议批准的规划审查,第04号地块(目前由黄氏梅女士家使用)面积为160平方米。2北面与裴宏山先生的土地接壤,正面(东面)没有规划道路穿过,但只有正面的三分之一与规划道路相接。1984年制定的土地划分图并未调整裴宏山先生使用的土地。
查阅2000年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的滨水坊(Ben Thuy)详细城市规划,发现规划中曾有一条5米宽的道路穿过4号规划地块的东侧,影响到7户居民的土地(包括裴宏山先生家的土地)。根据正在审批中的滨水坊分区规划草案,该规划已不复存在。
荣市人民委员会向省人民委员会汇报了第4794/UBND-TNMT号文件第二部分,其中汇报了处理该诉求的情况。文件内容涉及黄氏梅女士家与裴洪山先生家之间的纠纷,时间跨度为2010年。自那时起至2014年,荣市人民委员会和省级有关部门已多次收到黄氏梅女士关于向裴洪山先生家发放土地使用权证的诉求。
只有在省人民委员会指导成立跨部门工作组对案件进行检查和审查后,同时有公安部刑事科学研究所的鉴定结果后,才能确认荣市人民委员会向裴宏山先生家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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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人民委员会2019年8月15日第4794/UBND-TNMT号文件。图片:Nhat Lan |
然而,黄氏梅女士的家人仍继续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交诉状。为解决此事,省人民委员会责成自然资源与环境厅成立跨部门检查组,审查并解决此事。2017年7月25日,省人民委员会签发第5547/UBND.BTD号批示,责成荣市人民委员会根据检查结果,并核实自然资源与环境厅2017年7月11日签发的第3641/STNMT-TTr号批示中提出的建议,解决该市民的诉求。
“解决公民投诉内容”体现在综合督查组的建议中,该建议已获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第3641/STNMT号文件同意,其内容如下:“为解决国家1984年分区规划的不合理问题,以及黄氏梅女士所用地块希望有出口的问题,我们提请省人民委员会指导市人民委员会实施道路开通规划(省人民委员会于2000年批准);如果尚不具备实施整个规划的条件,我们将首先收回、补偿和清理黄氏梅女士所用地块前面的道路路段”。
这就是为什么荣市人民委员会于2017年颁发了一系列文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开通计划路段,并于2019年6月颁发了第3044/QD-UBND号决定,批准在风亭仓街11巷、32巷建设交通道路项目的投资政策,该路段面积为13.63平方公里。2(长3.1米,宽5.2米),预计总投资1.9亿越南盾,其中场地清理补偿费1.4亿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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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13.63平方米的道路“项目”位于风亭仓街32巷11弄。图片来源:谷歌地图 |
复议请求
在第4794/UBND-TNMT号文件中,荣市人民委员会向省人民委员会汇报,在荣市各部门、单位执行第3044/QD-UBND号决定的过程中,裴宏山先生的家人表示不同意。他们认为,在裴宏山家已经建好房子、修好路的情况下,拆除大门、院子、截断裴宏山家的土地,开辟一条道路供黄氏梅女士的地块使用,这种做法不符合规定,也不符合实际情况。
如果该规划得以实施,将直接影响该土地上的建设以及裴宏山先生地块的交通和流动。
因此,荣市人民委员会组织对裴洪山先生家和黄氏梅女士家土地的现状进行了检查。结果显示,两户人家土地使用情况稳定,与2001年的测量结果一致。小巷宽3.5米,占黄氏梅女士土地宽度的一半以上,确保了日常通行和活动。计划恢复并开辟道路的区域设有大门、庭院和通往裴洪山先生主屋的入口;如果该规划得以实施,将直接影响土地上的建设以及裴洪山先生土地的通行和流动。
面对这一现实,荣市人民委员会认定,裴宏山先生关于政府根据省人民委员会指示和荣市人民委员会第3044/QD-UBND号决定增开3.1米道路的主张,仅仅服务于黄氏梅女士家一半土地的私利,直接影响其家现有住房用途的说法,有理有据,需要重新考虑。并建议:“荣市人民委员会报告此事件,并恳请省人民委员会重新考虑上述增开道路的政策,并由荣市人民委员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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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宏山先生故居的门区、花园和入口。图片:Nhat Lan |
返回文章“回顾建设13.63米22019年8月3日,乂安报刊登了“边水坊交通道路”的报道。2019年7月底,乂安报收到市民裴洪山(家住凤亭仓街32巷11号)的请愿书,反映荣市人民委员会指示边水坊人民委员会投资修建一条长13.63米的交通道路。2仅仅服务一户人家。不仅如此,为了实施这个道路“项目”,荣市人民委员会必须征用土地,并动用国家预算进行补偿和场地清理。
义安报社经核实,认定裴宏山市民的诉求有理有据。经查,跨部门督查组在完成督查任务后,已提出解决方案,以便省人民委员会指导荣市人民委员会投资兴建13.63万平方米的2滨水坊风亭仓街32巷11巷的交通路线不合理,需要重新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