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石油城区项目不符合继续实施的条件!
(Baonghean.vn)- 2020 年 8 月,乂安电子报以“荣河南岸有‘圈地’项目”一文报道了乂安石油都市区项目。
- 来自选举机构的信息
根据乂安报的反映和选民的意见和建议,近日,省人民议会在总结第十八届省人民议会第四次会议前后选民意见和建议答复情况的文件中,通报了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永新坊选民提出的“因拖延多年未实施,决定撤销永新坊乂安石油都市区项目”请愿书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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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坊永河沿岸近15公顷的农田已休耕多年。图片:Nhat Lan |
省人民委员会对永新坊选民的诉求答复如下:“2021年8月25日,省人民委员会签发了关于检查和处理乂安省进度缓慢的项目的第6179/UBND-CN号批示。由建设厅牵头的跨专业小组对永新坊乂安石油城区项目进行了检查。检查组于2022年3月1日签发了第667/SXD-BC号项目检查结果报告。
2022年4月20日,省人民委员会发布关于处理乂安省住房领域进展缓慢项目的2790/UBND-CN号批示。对于乂安石油投资贸易股份公司投资的位于永市永新坊的石油城区项目:责成计划投资厅主持并配合建设厅、自然资源环境厅、荣市人民委员会及相关机构审查投资政策批准条件、改变土地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条件,研究是否依法继续实施该项目。
对不符合条件的,省人民委员会应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取消该项目规划,并按照现行规定处理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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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h Tan 区(荣市)Nghe An 石油城区项目全景。照片:Thanh Cuong |
基于上述情况,进一步调查表明,计划投资厅已落实省人民委员会第2790/UBND-CN号批示指示。2022年6月3日,计划投资厅向自然资源环境厅、荣市人民委员会及相关机构发出第2052/SKHDT-DN号批示,内容为“审查由义安石油投资贸易股份公司投资的荣市永新坊义安石油城区项目”。
没有资格继续实施项目!
这是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在 2022 年 6 月 22 日第 3609/STNMT-QLDD 号批示中提出的意见。该部在根据计划与投资部第 5052/SKHDT-DN 号批示中的要求,对位于永安市永新坊的义安石油城市区项目进行审查后作出的意见。
官方公报编号3609/STNMT-QLDD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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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于2022年6月22日发布第3609/STNMT-QLDD号官方公报,确认义安石油城区项目“不符合继续实施该项目的条件”。图片:Nhat Lan |
“经审查,依据法律规定,自然资源环境部意见如下:
1.关于项目的法律文件:
义安石油投资贸易股份公司在荣市永新坊实施的义安石油都市区项目,经省人民委员会2010年3月9日第1064/QD-UBND.Cn号决定批准勘察选址,2010年11月5日第5343/QD.UBND-DT号决定批准详细规划,据此,项目实施进度:自决定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相关手续开工建设,24个月内完成建设投资并投入使用。如不能确保上述进度,则本决定批准的规划将被撤销,义安石油投资贸易股份公司将不会偿还与项目有关已发生的费用。
2016年7月18日,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第5124/UBND-CN号批示,指导办理投资项目(第一阶段)的检查结果及提出建议,同意延长项目实施期限至2018年7月30日,以完成该项目。
2.项目与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的符合情况:
目前,荣市人民委员会正在制定2021年至2030年土地使用规划,其中上述土地被确定为住宅用途。
荣市永新坊石油城区项目未列入荣市2021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2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草案的项目工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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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义安石油城市区项目详细规划图。图片来源:Nhat Lan |
3.自然资源和环境部的意见:
义安石油投资贸易股份公司投资的位于荣市永新坊的义安石油都市区项目,以1/500的规划方案获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已经超过10年,但投资者尚未完成实施项目的法律程序,按照省的要求太慢了;按照荣市提交给主管部门批准的2030年前的土地利用规划方案;未纳入荣市2021年土地利用计划、2022年土地利用计划草案。
因此,根据政府2014年5月15日第43/ND-CP号法令第99条第1款b点,上述项目“不符合继续实施该项目的条件”。
建议考虑并严肃处理
正如文章开头提到的,自2020年8月起,义安报刊登了一篇文章“荣河南岸有一个“土地复垦”项目。”,反映了义安石油都市区项目10年未实施、土地荒废、民众苦不堪言的现状。
截至2022年3月,建设厅已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交了第667/SXD-BC号报告,对该地区22个住房开发领域进度落后的项目(包括义安石油城区项目)进行了检查和处理,经调查后,于2022年4月13日,义安报纸连续发表了两篇文章“考虑延长义安石油城区项目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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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电子报关于义安石油都市区项目文章的封面。 |
继续撰写这一系列文章的原因,除了满足选民的愿望外,也意识到义安石油都市区项目的详细建设规划已不再适用。原因在于,目前,荣河整治升级项目(“义安省荣市适应气候变化的优先基础设施和城市发展项目”)已成现实,即将实施。这是一个大型项目,对荣市而言,它承载着许多极其重要的目标,不仅有助于打造城市景观、改善环境,还有助于该市向南大力发展。因此,所有使用荣河两岸土地的项目都必须与荣河整治升级项目的详细建设规划相兼容。特别是义安石油都市区项目,其详细建设规划已于12年前(2010年)获得批准,其中荣河堤坝长度较长,会对邻近的居民区(新安区、安江区和周兴区)产生影响。因此,义安报在本系列文章中准确反映了当前形势,建议主管省级部门如果考虑延长进度,必须首先重新评估该项目的规划。
目前,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依据政府2014年5月15日第43/ND-CP号法令第99条第1款b点的规定,认定义安石油城区项目“不符合继续实施该项目的条件”。此外,投资者两次未履行承诺,违反了省人民委员会就该项目颁布的决定中明确规定的规定,并且该项目已逾十年未实施,导致荣市永新坊官员和民众感到不满。因此,建议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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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河南岸的一项城市建设项目破坏了景观,影响了水流。图片来源:Nhat L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