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发布儿童的私人照片需要获得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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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劳动荣军社会事务部副部长陶红兰表示,原因在于,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地在互联网上使用儿童图像,都可能导致剥削、虐待和猥亵儿童。

Thứ trưởng Đào Hồng Lan trả lời báo chí - Ảnh: V.V.T
陶红兰副部长回答记者提问 - 图片:VVT

4月29日上午,总统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总统关于公布若干法律和国会决议的命令。

越南劳动荣军社会部副部长陶红兰介绍2016年《儿童法》时表示,该法建立了法律框架,对儿童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创新性规定;确保落实儿童权利的原则和措施;各机关、组织、教育机构、家庭和个人在落实儿童权利和义务方面的责任。

在回答关于在社交网络上发布儿童照片现象的问题时,劳动荣军与社会事务部副部长表示,防止虐待儿童是当今的热点问题。根据宪法,每个公民都享有隐私权,儿童也包括在内。

近年来,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地在互联网上使用儿童图像都可能导致剥削、虐待和猥亵儿童。

因此,2016年《儿童法》严格禁止在未经儿童(7岁或以上)同意或未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披露有关儿童私生活和个人秘密的信息。

但由于父母或监护人可能会无意中使用儿童的图像并将其发布到互联网上,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了在网络环境中保护儿童的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教师、监护人和家庭成员有责任确保儿童行使隐私权,除非是为了保护儿童和为了儿童的最大利益而有必要。

关于现行新闻策划实施情况与2016年《新闻法》哪个文件价值更高的问题,洪副部长肯定新闻策划必须符合《新闻法》。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共有800多个新闻机构,许多机构运行效率低下,信息通信部已研究提出规划和调整优化方案,确保新闻机构按照目标有效运行。

有关鱼类死亡的信息并未满足公众的期望。

在回答关于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就4月27日下午发生的鱼类大规模死亡事件向新闻界发布信息的方式是否符合《新闻法》规定的问题时,信息传媒部副部长阮明红表示,这实际上不是一次新闻发布会,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可能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因此新闻发布会缺少讨论(问答)环节。

这显然不符合新闻发布会的要求,更何况新闻稿中提供的信息内容也不符合公众的期待。

据《青年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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