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交通事故受害者送往急诊室是否可以减轻刑事责任?
H先生的朋友在造成交通事故后主动将受害者送往急诊室。医生认为受害者得到了及时治疗,因此身体损伤程度显著降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H先生的朋友被追究刑事责任,他是否会被考虑减轻刑事责任?这是陈玉H先生(义安省永禄坊)的疑问。
回复: 根据 2017 年修订补充的 2015 年刑法典第 51 条第 1 款 b 点规定,“犯罪人阻止或减少了犯罪造成的损害”是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责任减轻情节之一:
- “防止犯罪造成危害”是指犯罪已经发生,而犯罪者本人或通过客观影响,已尽一切可能防止犯罪造成的危害发生;
- “减少犯罪危害”是指犯罪已经发生,犯罪造成的危害正在发生,而犯罪者本人或通过客观影响,已经尽一切可能阻止犯罪危害继续发生或加剧。
司法实践表明,在适用此情形时,法院通常会考虑行为人的总体态度、动机和影响程度。如果犯罪人自愿主动地帮助受害人,这种行为表明其悔意和弥补后果的责任感,并被视为审判委员会减轻刑罚的重要依据。
因此,在上述情况下,如果能够确定 H 先生的朋友及时将受害者送往急诊室有助于减轻身体伤害程度,检控机关可以考虑根据 2015 年刑法典(2017 年修订补充)第 51 条第 1 款 b 项的规定,给予“犯罪人减轻犯罪危害”的减轻情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