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人民反腐败:不要泛泛而谈
现有的民众反馈渠道不够,需要建立一种让民众更便捷地提供信息的机制。
在掌握权力、反对腐化堕落的解决方案方面,越共十二届四中全会决议强调发挥人民的作用和力量、依靠人民的解决方案。
原第十三届国会法律委员会副主席黎明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打击腐败和堕落行为的先决条件之一。
但我们现在的反映渠道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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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统先生,原第十三届国会法律委员会副主席 |
冯:经过30年的革新,通过党的代表大会,我们党的道德沦丧、腐败问题日益严重。您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
黎明统:越共十二届四中全会已经认识到并指出了诸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监管机制和违规处理机制不健全。大多数腐败和浪费现象都是被新闻媒体和舆论发现的,而不是真正被主管部门发现的。主管部门的积极性亟待进一步激发。
另一个原因是,案件发现后,处理时间拖延,处理方式不符合社会期待,处理不够严格,没有追究违法行为的根本原因和根源,群众不服。
退化状态并非局限于单个个体,而是涉及多个个体,而我们仅仅停留在对一种行为、一种现象的考察,其他相关个体尚未得到彻底处理。
此外,对失德分子、贪污腐败浪费行为的处理力度不够,官员们也漠不关心。
PV:正如您刚才所说,处理流程不严格,时间拖沓,导致出现“耐药”状态,您认为问题出在哪里?
黎明统先生:处理违法行为的过程拖延不决,原因有很多,包括机制、规章制度和程序方面的原因,这些因素需要经过多个阶段。就像武辉黄先生的案例一样,我们目前还没有完善的法律依据来处理一位退休人员在任职期间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由于我国是法治国家,一切行为都必须依法处理,因此,当机制缺失、程序繁琐、规章制度缺失时,解决过程就会受到阻碍,旷日持久。
此外,我们的反腐机构的组织方式、工作部署和组织方式都需要重新审视。反腐机构需要专业化、精干化,才能应对那些难以察觉的现象。腐败分子非常狡猾,他们钻法律和人际关系的空子。如果反腐队伍业务不精通,政治素质不高,行动不果断,尤其是没有赋予他们足够的权力,处理起来会非常困难。
记者:您如何看待我党在十二届四中全会决议中提出的权力监督解决方案?
黎明统先生:中央委员会第四号决议提出的六项措施是更具体的举措,更贴近现实。我认为,如果各级、各部门、全党、全社会认真有效地落实这六项措施,我们希望在打击社会上存在的、令人痛心的腐败、堕落、浪费等现象方面取得积极成果。
剩下的问题就是要坚决、经常、持续、不停地、彻底地、彻底地理解和组织实施。
各责任机关必须主动履行职责,而不是等到新闻舆论提出才采取行动。也就是说,它们必须同步处理情况,既要根据党内法规和法律规定主动履行职责,又要关注并及时回应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形成多方力量、多渠道、全方位的斗争局面。
PV:这是否意味着您重视发挥群众的作用和力量的解决方案?
黎明统先生:在任何情况下,人民的力量都是无与伦比的。我们越是倾听人民的意见,越是尊重人民的意见,越是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的积极性,就越能发挥其作用。
十二届四中全会决议提出的一系列措施中,有一条是要发挥人民的作用和力量,倾听民意、深入群众,依靠人民掌握权力,反对腐化堕落现象。这是前提。没有人民,我们什么也做不了。
着力发挥群众力量、每个公民力量、每个社区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力量,开展社会监督和批评,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必须妥善组织,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倾听和过滤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和热情,共同打造这场斗争的力量。
PV:您认为,我们是否有足够的机制来激发人们在反腐败和反堕落斗争中的创造力和积极性?
黎明统先生:首先,必须建立信息收集机制和举报渠道。目前,我们只是在一般情况下呼吁和督促民众举报。我们需要一个像检察院刑事举报部门这样的平台,让民众能够参与举报。
我认为,我们现在的民众反映渠道还不够,但我们必须创造条件,让民众能够以最便捷的方式反映信息。其次,我们必须尊重民众的意见。民众有意见,当局必须回应。积极回应民众的意见,才能让民众相信,他们的声音被党和国家听到了。
PV:谢谢。/。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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