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与公民义务
(Baonghean.vn)二月份的这几天,义安省再次因为多起教区居民聚集事件而热闹起来。这些教区居民在双玉琼琉教区阮廷实神父的煽动下,聚集在一起,要求前往河静省起诉福尔摩莎公司造成环境污染。
此次事件造成了安全混乱,对人民的生产生活和法律尊严产生了负面影响。同时,也违背了天主教的方向和教义,违背了宗教领袖的职责和义务,严重损害了越南天主教会的形象,令虔诚的信徒感到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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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投诉煽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是违法行为。 |
无论是佛教、天主教、儒教、道教、伊斯兰教……所有宗教都值得尊重。无论道路或归宿如何,善待生命、行善积德始终是宗教人士的座右铭。无论是上帝、佛陀还是圣贤的戒律,都希望人们不作恶,不教唆他人做坏事,远离罪恶,克制贪嗔痴,追随救世主为人类选择并指引的光明之路。
任何人都不能以宗教为借口去做违背常识的事情。因为在成为宗教信徒之前,我们首先是公民。而公民必须依法生活。这也是一种宗教:作为公民的宗教!
任何机构的行政决策或政策,其目标永远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满意。因此,申诉和控告机制是国家赋予公民表达意见和愿望的权利。具体来说,这里就台塑钢铁公司排放废弃物污染海洋环境,严重影响民众生活提出质疑和投诉。当然,公民的申诉和控告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
福尔摩莎污染事件真实存在。处理此事件是政府、各部委和相关地方当局的责任。事实上,这个问题已经并正在被指示解决。河静、广平、广治和承天顺化四省直接遭受福尔摩莎环境事件损害的民众已经、正在并将继续获得赔偿和支持,以恢复生产和稳定生活。阮廷实神父无法证明其堂区教友因此次环境事件遭受的损害,他凭什么煽动琼琉堂区教友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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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类重返熙熙攘攘的拉赫昆港。图片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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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吕省沿海渔民获得“海运”时的喜悦。图片:VH |
不仅是那些有知识、有头脑的人,就连那些参与其中的人,看到自己所作所为的画面被刊登在报纸、电视和社交网络上时,也不禁感到不安和焦虑。那些不顾一切地扔石头、大声咒骂的农民和渔民,一定扪心自问:他们为什么如此鲁莽冲动?他们的所作所为符合他们所信仰的宗教吗?符合至高无上的教诲和祭祀吗?
“过上好日子,美化宗教”传承了宗教和越南法律的教义和哲学精髓,在弘扬爱人、善与和谐、建设美好社会的同时,也充满了人性。遵守法律也是人们修行的一种方式,可以避免错误和犯罪,走向善良,从而使“过上好日子,美化宗教”四个字的含义更加丰富。妄为、受坏人摆布、违反法律,都不是宗教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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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文堂区教友(Nghi Loc)自愿捐献土地用于乡村交通建设。图片:洪荣 |
依法生活、依法工作,就是为了生命而活,为了宗教而活,为了宗教人士与社会责任人士的和谐相处而活。任何违法行为,无论当事人是谁,都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并受到法律的公正处理。
任何争端都可以解决,任何错误都可以被原谅。因为越南人民有着“打跑的打,跑回来的不打”的仁爱传统。团结精神是这个民族的无穷力量。但团结并不意味着同谋或掩盖错误。
“在国家心中活出福音”是宗教人士始终如一的座右铭。只有当每一位教友也成为好公民时,这崇高的座右铭才能成为现实。因为除了宗教信仰之外,信仰法律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万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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