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虚假犯罪现场……嫁祸儿媳
由于儿媳将孩子带回娘家,Mai Van T. 先生和儿子非常生气,便制造了一场假盗窃案,并将罪行嫁祸给儿媳。
清化省寿春县警察局已责成春兴乡警察局对居住在寿春县春兴乡的 Mai Van T.(1950 年出生)和 Mai Ngoc A.(1990 年出生)因举报虚假新闻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记录显示,Tho Xuan 区警察局接到 Mai Van T. 先生的报案,称其家人遭入室盗窃,财产被盗。

据T先生供述,案发时,家中只有黎氏慈(Le Thi T.,1996年出生)和她的儿子——梅玉阿(Mai Ngoc A)的妻子——T先生的儿子在家。当T先生夫妇返回时,家中空无一人,卧室门被砸坏,衣柜凌乱不堪。
夫妻俩清点财物时发现,5两9999黄金和1000万越南盾不翼而飞。T先生立即打电话给Mai Ngoc A,两人一起去警察局报案。
寿春县警方通过核实和澄清,运用专业手段,认定T先生父子制造了黄金盗窃的假场景,嫁祸于儿媳。事件起因是家庭矛盾,T太太带着孩子回娘家,T先生父子心生仇恨,才引发了上述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