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自动收费机制,请停止收取BOT费用。
这是总理刚刚发布的关于加快实施道路使用服务自动电子不间断收费指令中的一项要求。
根据该指令,总理要求交通运输部牵头协调相关部委和机构,制定并颁布道路使用费电子化、自动、不间断收取的通用标准框架,作为招标选择收费服务提供商的基础。
交通运输部指示有关部门与采用BOT合同形式的道路交通项目投资方和收费服务供应商协调,自动不间断地将道路使用服务电子收费系统过渡到电子收费系统,确保全国道路使用服务采用统一的电子收费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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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动不间断收费方式有望提高收费透明度,并减少 BOT 道路服务收费站的拥堵——照片拍摄于 BOT 收费站 Phap Van - Cau Gie。 |
首相还要求d对于未按照总理指示和第 07/2017/QD-TTg 号决议的规定正确执行道路使用服务自动电子收费路线图的项目,应停止收费活动,直至自动电子收费的组织实施为止。
根据关于以自动电子不间断方式收取道路使用服务费的第07/2017/QD-TTg号决定,途经中部高原的1号国道和胡志明公路的BOT道路交通项目投资方必须最迟于2018年12月31日将所有运营中的道路使用服务收费站移交给收费服务提供商,以实施自动电子不间断收费。具体实施方案将由主管国家机构制定。
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建造的收费站,投资者必须在验收并投入使用后立即将收费站的所有管理和运营移交给收费服务提供商。
对于其他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管国家机关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但最迟于2019年12月31日,道路使用服务收费站的全部管理和运营必须移交给收费服务提供商,以实施自动电子不间断收费。
据越南公路管理局称,截至2018年2月3日,28个BOT公路服务收费站中的17个已部署自动不停车收费车道,包括:河内北江高速公路站(北宁); Tan De(太平);美禄(南定);黄迈(义安); Quan Hau 和 Tasco Quang Binh(广平); Phu Bai、Bac Hai Van(顺化); Hoa Phuoc, Tam Ky(广南省); Tu Nghia(广义); Toan My 14(Dak Nong);德龙 1、德龙 2(嘉莱); Ben Thuy 1 和 2(义安),同奈桥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