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在学校收取自愿保险费
教育培训机构不收取自愿保险费。这是教育培训部近期向各教育培训机构、大学、学院和专科学校发出的正式函件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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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只需每6个月缴纳一次医疗保险费。 |
关于强制性健康保险,2015 年是修订后的健康保险法实施的第一年,中小学生和大学生的健康保险缴费率发生了变化(每月基本工资的 4.5%)。
据教育培训部称,许多教育机构在学年开始时向学生收取每 12 个月的健康保险费,这给学生及其家庭造成了困难,并引起了公众的强烈不满。
为了方便学生及其家庭,并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健康保险法,教育培训部要求各教育培训部门每六个月向学生收取一次健康保险费,避免在学年开始时收取。
教育部还要求学校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从医疗保险基金中留存的资金,用于教育和培训机构的基本医疗保健。
因此,该基金用于购买急救药品和医疗用品,购买和维修教育机构初级卫生保健常用医疗设备……/。
据越通社报道,越通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