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因为结构问题而低估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的水平和消极性。
在一些地方,新成立的省级反腐督导委员会,因其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引发舆论轰动。这不仅对领导干部,也对督导委员会成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能掉以轻心。
落实越共十三届五中全会决议,截至目前,各省市已成立并开始运行63个反腐败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省级指导委员会的成立将有助于确保从中央到地方系统反腐败反腐败工作无缝衔接、紧密衔接、统一推进,切实贯彻落实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上下一致、上下顺畅运行”的精神。
然而,在宁平省和海阳省,新成立的省级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因其领导人的违纪行为引发了舆论轰动。这不仅对领导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指导委员会的成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能因为结构问题而低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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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平省委常务副书记、人民议会主席陈鸿光。 |
宁平省委副书记陈鸿光虽然受到警告处分,但仍被任命为省反腐败和不良行为指导委员会副主席。在公众和媒体报道此事后,宁平省退出了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近日,海阳省委书记范春胜被中央检查委员会发现违规行为,必须受到纪律处分,但在此之前,他担任的是省反腐败和不良行为指导委员会主任一职。党委、政府领导以及直接反腐败和不良行为的人员都犯了错误,并受到了纪律处分。这让干部、党员和人民不禁要问:是不是怕矛盾、怕意见、不敢发表意见,怕得罪领导和领导人?
省反腐败指导委员会职能任务规定已由中央政府认真研究,有助于确保从中央到地方反腐败斗争工作在系统内无缝衔接、严密衔接、统一推进。阮富仲总书记也多次强调,要选拔真正模范同志,发挥反腐败斗争精神,加入指导委员会。这是首要标准。不要因为委员会的结构而低估模范行为和廉洁风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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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内务委员会副主任阮泰学。 |
因此,中央内务委员会副主任阮太学明确表示:对违规的地方反腐败和消极行为指导委员会委员,将按规定进行换届、调整和补充:“原则上是要处理,根据错误程度,进行相应处理,处理后,肯定要撤换指导委员会委员。对于像这样担任领导职务的同志,他们品行端正,堪称楷模,符合推荐任用的所有标准,但我们现在才发现他们的违规行为。审查和处理必须严格,不能掩盖、不能隐瞒。”
问题在于,如何选拔真正有决心、有奉献精神、致力于反腐败的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避免让有违规、有缺点的人进入领导小组?这就要求领导小组成员的选拔和筛选过程从一开始就要严格,尤其要选拔清正廉洁的人,避免“自脚沾满泥土,却拿着火把给别人擦脚”的情况。
军事政治学院政治部原副主任杜友德上校表示,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反腐败指导委员会都必须廉洁自律,树立模范榜样。如果有人有问题,尤其是涉及腐败,却加入反腐败指导委员会,谁会相信他?谁会听取他的意见?有这种人的地方应该受到重视。
在省级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行为的集体指导委员会中,如果出现不诚实的人,就肯定无法提高战斗力,也无法保持廉洁。因为如果他们“沾染污点”,这些干部就不敢大胆斗争,甚至可能借机为其他违规者包庇。因此,为了取信于民,为了使地方指导委员会真正做到从中央到地方协调一致、步调一致,真正贯彻落实阮富仲总书记“上下一致、上下清正廉洁”的精神,选拔红色、专业、廉洁、廉洁的人才,同时将违规者和缺点从指导委员会中剔除,是极其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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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德静博士。 |
胡志明博物馆前馆长朱德静博士表示:“选择一位合适的人选担任董事会主席至关重要,因为如果董事会‘有污点’,指导委员会的作用肯定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因此,难点在于选择一个拥有足够威望和政治权力的董事会。如果担心领导人有‘污点’,可以选择一位拥有足够威望、由人民选出的‘清官’。绝对不可能让那些被传言‘有污点’的人进入董事会。”
宁平和海阳省预防和控制腐败和消极行为指导委员会的情况表明:除了自我反省、自我批评和为薄弱的干部树立榜样之外,组织内部的自我批评和批评斗争并不活跃。这一点必须高度重视。不要把纪律严明、模范带进指导委员会,然后“举着火把拖别人的后腿”。
借此机会,各地也应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如果省、市指导委员会成员出现违规、腐败和消极怠工的迹象,必须坚决予以撤职。特别是,省、市指导委员会的干部和成员要明确自身责任,树立榜样。如果发现他们不合格、不讲道德、不贪污,必须辞去指导委员会职务。不要因为组织架构而低估省级指导委员会成员在反腐败和消极怠工方面的模范行为和廉洁水准。
22/0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