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贩卖团伙与劳务出口欺诈

May 27, 2013 16:01

(Baonghean)-2013年4月13日,居住在桂山乡(Que Son,Que Phong)的魏氏花(Vi Thi Hoa,又名Yen)前往玉林乡(Thanh Chuong,Thanh Chuong),与居住在祥美乡(Xieng My,Tuong Duong)的卢氏娣(Lo Thi Ty)联系,招募年轻女性前往中国工作,月薪1000万至1500万越南盾,主要工作是销售。随即,玉林乡马村的一名妇女同意跟随魏氏花和卢氏娣前往国外工作,并支付“高薪”。由于“货源不多”,魏氏花将招聘工作委托给卢氏娣,并承诺等到3至5个人到位后,魏氏花会联系卢氏娣,让她去办理“出国”手续。

4月23日,在接到罗氏娣的联系后,魏氏花前往玉林乡为当地4名女性办理出国务工手续。魏氏花要求4名女性提供一些个人证件,并与罗氏娣约好,待桂风县和祥阳县部分人员的手续办妥后,再联系罗氏娣,安排她带这4人前往荣市,再前往芒街(广宁省),最后再前往中国。

然而,Hoa和Ty的行径未能攻克民众的警戒心和当局的侦察侦查技能。毒品犯罪预防部向义安省边防司令部、毒品犯罪预防部(边防司令部)报告,建议启动代号为“315L”的项目,以有效打击人口贩卖团伙。

5月10日,乂安省边防司令部派出由反恐局、玉林边防站反犯罪力量特警组成的工​​作组,由反恐局副局长、特案委员会副主任黄玉孟中校直接指挥,配合广宁省边防司令部和广宁省边防局海和边防站侦破此案。

5月11日上午8点30分左右,在广宁省海化边防站,打击犯罪部队当场抓获了两名试图越境携带三名妇女到中国卖淫的嫌疑人:Vi Thi Hoa(1991年出生,出生地:桂风县芒诺乡,常住地:乂安省桂风县桂山乡那卡村)和Lo Thi Ty(1984年出生,出生地:祥阳县金仙乡,常住地:乂安省祥阳县香美乡溪琼村)。工作组解救了三名受害者:Lim Thi Ngoc(1981年出生),居住在桂风县周牙; Lo Thien Chau(1984年出生)和Lo Thien Long(1993年出生),居住在Thanh Chuong区Ngoc Lam公社。

在调查机构,Hoa和Ty两人均承认,他们曾带多位容易受骗的年幼受害者前往中国。平均而言,每成功带走一名受害者,这些人就能骗取约1.5万元人民币,相当于5000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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