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N第二次为受新冠疫情影响的客户降低电价和电费

越南电力集团 December 18, 2020 14:56

(Baonghean.vn)- 越南电力公司谨此通报降低电价和电费的计划,以帮助电力客户克服第二波疫情影响带来的困难。

继续为分担受疫情影响的电力客户生产经营和生活困难贡献力量。新冠肺炎长期以来,越南电力集团近期已主动向总理、工贸部、财政部、国有资本管理委员会和企业提出建议,要求政府允许实施降低电价,减少电费第二阶段。2020 年 12 月 17 日,政府颁布了关于支持电力客户降低电价和电费(第二阶段)计划的第 180/NQ-CP 号决议。

根据决议内容,政府首先高度评价工贸部与越南电力集团主动制定并提出支持第二次降低电价和电费的计划,旨在解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生产经营困难。

在等待主管部门出台具体指示的正式文件的同时,EVN谨通报一下降低电价和电费的计划,以帮助电力用户克服第二波Covid-19疫情影响下的困难,预计实施如下:

1. 电价下调及电费削减对象

a)降低电价:

- 家庭用电客户零售电价:按照工业和贸易部长2019年3月20日第648/QD-BCT号决定关于调整平均零售电价和电力销售价格的规定,从第一级到第四级零售电价降低10%(以下简称第648/QD-BCT号决定)。

- 客户为旅游住宿机构(依据2017年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及拥有流通商品仓储的客户:电价由适用于商业的零售电价降至适用于第648/QD-BCT号决定规定的适用于制造业的零售电价。

b) 直接降低从越南电力公司(EVN)和电力零售商购买电力的新冠肺炎防控设施的电费(税前价值)。不支持根据2020年9月15日第7713/VPCP-KTTH号公函指示,对收取集中隔离费的新冠肺炎防控设施降低电费。具体电费减免如下:

- 用于隔离和检查疑似和感染 Covid-19 患者的设施的电费减少 100%。

- 用于检查、检测和治疗疑似和确诊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的电费减少20%。

2. 按照第1项科目对客户实施电价削减和电费削减的支持时间总计为2020年10月、11月、12月三个结算期的三个月。

3.农村电力零售商、集体住宅区、住宅区、商业-服务-住宅综合体负责为根据第一部分符合电价降低条件的客户编制电价降低文件,并将其发送给电力公司/电力公司,作为实施批发电力退款的基础。

四、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服务且不收取费用并享受电价优惠的单位名单,由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国防部、公安部、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向用电单位提供。

5.电价和电费削减期结束后:按照第648/QD-BCT号决定的规定执行电价。

因此,所有家庭用电用户(相当于2660万户)将享受前四个等级电价10%的减免,其中主要为每月总用电量低于300千瓦时的家庭,即2280万户(占85.7%)将享受10%的电费减免。此外,超过200万生产和商业用户也将享受10%的零售电价减免。符合2017年《旅游法》条件的旅游住宿场所用户,也可以将商业电价转换为生产电价。随着第二阶段电价下调预期的实施,2020年,越南电力公司将实施两阶段电价下调和电费削减措施,预计总减幅超过12.3万亿越南盾,总减幅期长达6个月,第一阶段在4月至6月结算期内已为客户直接减幅超过9.3万亿越南盾,第二阶段预计减幅超过3万亿越南盾。

2020年,尽管受新冠疫情影响和连续暴雨洪涝灾害造成总体经济困难,越南电力集团仍努力实施一系列措施,确保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同时加大成本控制力度,优化高效运行电力系统,特别是大力推广科技应用,大力实施数字化转型,以便拥有更多资源支持全国电力用户,共渡难关。这是越南电力集团在越南革命电力日66周年(1954年12月21日-2020年12月21日)之际向全体电力用户表达感谢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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