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者殴打弟弟、赶走母亲、打伤公社警察
(Baonghean.vn)——Tuan殴打了弟弟,并赶走了母亲,随后家人报警,请求警方帮助解决问题。当警察过来叫他去问话时,Tuan还殴打了他们。
2022年5月24日下午,新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邓文俊(1986年出生),家住新旗县义行乡阮厝村,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案件。
2021年12月22日上午,邓氏清女士(Tuan的妹妹)在家时遭到Tuan的殴打。Tuan追赶并殴打其亲生母亲,但未成功。当天下午,邓氏清女士前往新岐区人民法院报案,并请求支持解决此事。
新岐县人民法院接到消息后,将消息来源通报给侦查警察局。新岐县公安局指示新岐县义行乡公安局对消息来源进行检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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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邓文团。照片:芳浩 |
当天下午3点30分左右,由该社社长阮清平、阮周涉、武文忠等(均为民警)带领的新岐县义行乡公安工作组,身着人民警察制服,携带请柬来到邓文俊家。下午4点15分左右,工作组到达邓文俊家门前马路上时,看到邓文俊在距离大门约20米的菜园角落里手持刀砍竹子,工作组便进入了大门。邓文俊右手拿着刀,左手拿着竹子,站在大门前咒骂、威胁,阻挠工作组,不让工作组进入大门。
阮周切先生见状,要求邓文俊放下刀子谈话,向邓文俊发出邀请,但邓文俊不从,继续咒骂、持刀威胁、阻止,将工作组赶出大门,并用竹子击打武文忠先生,但未击中。
工作组见邓文俊不合作、桀骜不驯、咄咄逼人,遂撤退。邓文俊向工作组掷出一把刀,并砍向阮清平左手手背,致其受伤。
新岐县义行乡公安局工作组意识到邓文俊的行为有犯罪迹象,对罪犯进行了逮捕记录,并将阮清平带去接受治疗。
乂安省法医中心 2021 年 12 月 29 日第 426/TTPY 号伤害法医鉴定结论得出结论:目前因伤害导致的身体伤害率为 10%。
乂安省法医中心 2022 年 4 月 13 日第 162/TTPY 号伤害补充法医鉴定结论得出结论:目前伤害导致的身体伤害率为 18%。
调查期间,邓文俊出现精神疾病迹象,已申请进行精神鉴定。北中央司法精神病研究所于2022年3月28日出具的02/KLGD号司法精神病鉴定结论认为:邓文俊在作案后及鉴定时,因使用致幻物质而出现精神和行为障碍,并伴有成瘾综合征,目前处于戒断状态,但处于受保护的环境中,符合1992年第10版国际疾病分类(ICD),疾病代码:F16.21。
在上述时间点,邓文俊能够感知并控制自己的行为。调查期间,阮清平先生要求邓文俊赔偿3300万越南盾的健康损失。迄今为止,邓文俊尚未支付任何赔偿。
审判结束时,合议庭判处邓文俊3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