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刀刺死了自己的情人,并将她的尸体扔进了沟里。
杀死爱人后,泰为了消灭罪证抛尸,随后匆忙逃回家乡自杀,但未遂。
平福省人民法院刚刚对被告人陈黄泰(1989 年出生,居住在茶荣省 Cau Ngang 县)进行了一审审判,罪名是“杀戮“。
被告人陈黄泰。 |
此前,2017年8月左右,Thai与Thach Thi Thao Nguyen女士(1989年出生,现住茶荣省苍龙县)通过社交网络相识并坠入爱河。2018年初,Nguyen女士和Thai前往平福省东富县新兴乡Pa Pech村的农场工作。
2018年1月11日下午3点左右,Thai喝酒后就去睡觉了。此时,Thai听到Nguyen女士与另外两名农民交谈,怀疑她的情人对他们有感情。
Thai把女友带回住处后,原本打算发生性关系。然而,由于摩托车的轰鸣声,事态未能按计划进行。此时,Thai指责Nguyen喝酒后还与另外两人发生亲密关系。
阮女士一怒之下,对泰说,如果两人合不来,就应该分手。泰怒火中烧,萌生了杀死爱人,然后自杀的念头。看到阮女士提着衣服走到街上,泰便拿起尖刀追了上去,一刀刺中了阮女士的胸口……
审判现场。 |
泰氏并未就此罢休,又捡起地上的一块木头,多次击打阮氏的头部和身体。当木头断裂后,泰氏又捡起另一块木头,对受害者的头部和颈部进行多次击打,导致其死亡。
泰某将阮某的尸体拖入沟渠,用毛巾蒙住其脸,并拔草遮盖其身体。之后,他返回住处,骑上摩托车,前往茶荣省周城市场,然后弃车徒步逃走。
途中,泰买了一瓶杀虫剂。1月12日上午8点左右,他去了一家汽车旅馆,坐下来写了一封遗书向家人道歉,然后喝了杀虫剂,但又吐了出来。之后,泰去了一位熟人的家,被带到Cau Ngang区警察局认罪。泰被检方逮捕,并被控“谋杀”。
庭审中,合议庭审查了案件情况后,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8年,并责令其赔偿被害人精神损失费及抚养费4.35亿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