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华乡(南丹)的自来水价格太高。

October 5, 2014 08:24

(Baonghean)——近日,南丹县春化乡1322户居民支付的水费(通过乡供水系统)高于省人民委员会现行规定的价格。这导致许多居民放弃了使用自来水的习惯。

2009 年底,春和乡居民开始使用自来水,当时水价仅为 4,500 越南盾/立方米3;随着时间的推移,水价逐渐上涨至 8,500 越南盾,然后是 15,000 越南盾/立方米3例如:5村的阮文静一家每月用水量为30立方米,他需要支付给承包商的费用高达34.5万越南盾。12村有100多户使用自来水的居民,其中97户使用春化公社人民委员会的供水系统,其余居民直接使用春化水厂的供水管道。12村村长胡越楚说:“目前,我们村的水价不同,价差很大。虽然有近10户居民使用水厂的供水管道,但价格很低,只有近100户使用公社自来水管道的居民的一半。根据公社的决定,最低水价为10500越南盾/立方米。”3最高可达15,000越南盾/平方米3。人们目前对这种情况感到非常不安。”

春化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陈鸿康先生介绍了该乡1300多户居民的生活水价情况,并表示:“目前,全乡供水系统水损率很高。根据最新调查数据,水损率高达43.5%。因此,为了确保承包商的供水平衡,根据省人民委员会第39号决定(省人民委员会第39/2014-QD-UBND号决定:关于全省城镇居民清洁水产品消费价格的规定),该乡人民委员会召开会议,同意暂时让承包商(阮长生先生)按每立方米10500越南盾的价格收取水费。”3

南丹水厂经理阮春禄表示:目前,该厂只执行每立方米5800越南盾的价格3。对于春化乡,水厂只向主水表用户出售水(因为春化乡自2007年起就已投资建设了清洁水管网)。由于管理不善,导致乡镇基础设施得不到保障,控制水平不高……造成巨大损失,因此承包商收取高额水价。

阮长生先生(公社供水系统承包商)解释说:供水厂不给水箱加压,加压太差,白天长时间加压,晚上又开着,他无法管理,所以水就浪费了……他目前按照省人民委员会的最新规定适用累进费率。问:水的损失应该由承包商承担,为什么老百姓要承担?生生先生说:这很难,因为我每个月都要花几千万越南盾雇工人,所以我必须收取费用来弥补。生生先生补充道:目前,使用春化公社人民委员会管道系统自来水的家庭必须支付以下价格:10米以下3 价格 10,500 越南盾/米3,10 - 20米3价格 13,000 越南盾/米320立方米及以上,价格为15,000越南盾/米3

无论原因如何,现实情况是,春化乡的居民正饱受高昂水价的困扰,不得不放弃使用自来水的习惯。当地政府和承包商应该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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