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救两名被暴徒绑架讨债的女孩
在被拘捕期间,阮文兰多次用刀威胁她的生命,然后用手、皮带和手机殴打她的脸和手,并抢走她的摩托车和手机,甚至把她带到一家汽车旅馆强奸她。
金兰市(庆和省)警方表示,他们暂时拘留了居住在金兰市金莱坊 Loi Phuc 住宅区的 Nguyen Van Lanh(1994 年出生),以调查和处理非法拘留行为。
据金兰市警察局刑警队队长范黄德辉少校介绍,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1月9日上午,金兰市警察局刑警队和金盛东乡警方组成的联合工作组紧急前往金兰汽车旅馆,解救被阮文兰及其同伙非法控制和关押的两名女孩。
阮文兰因犯罪被当场抓获,目前已被金兰市警方拘留。 |
受害者是居住在芽庄市(庆和省)永和区的Khuong Thi T. O(1983年出生)和居住在红五区(同塔省)Phu Thuan B公社的To Thi TL(1986年出生)。
初步侦查结果显示,1月7日晚,阮文兰邀请住金兰市金福北坊花都5B居民区的武范发达(Vo Pham Phat Dat,2001年出生)骑79C1-404.07号摩托车,前往庆和省田庆县田全乡一家女子理发店,与苏氏TL女士见面,以追讨3500万越南盾的债务。由于L女士身上没有钱,阮文兰和达便将她控制住,强行塞上出租车,带到金兰市,并在多处将其抓捕。
1月8日晚,阮文兰发现姜氏多女士去了位于Cam Phu坊Phu Thinh小区亲戚家,便冲进去催债,要求偿还1600万越南盾。
当吴女士推迟约会时,Lanh 强迫她上出租车,并打电话给他的同伙 Vo Pham Phat Dat 和 Le Tran Ngoc Khai(1986 年出生),他们住在 Cam Thinh Dong 乡 My Thanh 村,协调将 L 女士和吴女士带到 Cam Ranh 汽车旅馆,以非法扣押他们以收取债务。
1月9日早上,O女士看到墙上贴着汽车旅馆接待员的电话号码,于是她发短信给警察来救她。
据两名受害人供述,在她们被拘禁期间,阮文兰多次用刀威胁她们的生命,然后用手、皮带和手机连续击打L女士的脸和手,还抢走了她的摩托车和手机,甚至把她强行带到一家汽车旅馆强奸。
在收集与上述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和文件的同时,金兰市警方刑警队正在搜寻 Vo Pham Phat Dat 和 Le Tran Ngoc Khai,以查明各人的角色和犯罪行为,并依法严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