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避免向媒体提供信息问题的解决方案

February 26, 2016 06:33

《胡志明市法律报》编辑部秘书长阮德贤强调:“记者和新闻机构需要立即利用新闻工具打击限制新闻媒体获取信息权利的行为。”

2 月 25 日上午,MEC 社区教育与传播中心与和平省记者协会在河内举办了科学研讨会,主题为“公民获取信息的权利和新闻自由”,会议讨论了当前的形势以及克服不向媒体提供信息问题的解决方案等热门话题。

Toàn cảnh hội thảo. Ảnh: B.M
研讨会概览。图片:BM

利用发言人身份逃避

胡志明市法制报社秘书长、记者阮德贤表示,记者被国家机关拒绝获取信息的情况仍然普遍存在。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有人利用发言人身份逃避提供信息的责任。

“发言人规定原本旨在加强国家机关对新闻媒体的问责,但却无意中成为许多机构拒绝提供信息的障碍。过去,记者可以从一个机构内的许多部门、办公室和处室获取信息,而现在,只有一个联系点:发言人和/或该机构的领导。因此,信息经常被延迟提供,因为发言人在向媒体提供信息之前总是需要征求批准。在很多情况下,发言人会以出差或生病为借口来回避。”记者德贤分析道。

和平省记者协会常任副主席、记者何德南在分享有关“回避”提供信息的现状时引用了RED传播与发展中心的研究结果,该研究显示,在接受调查的384名记者中,超过80%的记者表示,他们遇到了各种程度的障碍,从回避提供信息到威胁、报复等,不一而足。

回避向媒体提供信息的情况导致了许多后果。最明显的是,信息解释的延迟“让位于”恶意信息、不准确的外部信息和不利的猜测。

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局长阮文雄强调,“如果国家机关‘反应迟缓’,没有真正理解‘主动提供信息’的含义,在某些具体情况下,不主动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信息,就可能引发信息危机,后果难以预料。”

Nếu không chủ động cung cấp thông tin kịp thời cho báo chí – truyền thông có thể dẫn đến khủng hoảng thông tin, hệ lụy khó lường. Ảnh minh họa. Nguồn: Internet.
未能主动及时地向新闻媒体提供信息,可能引发信息危机并造成难以预测的后果。图片说明。来源:互联网。

阮文雄局长还指出,社交网络上的信息在某些情况下甚至超过了官方新闻机构的信息,有时仍然具有一定的可靠性。近期引起公众关注的信息包括:还剑湖乌龟死亡事件;越共十二大人事结果……这些事件再次表明,主动向新闻界提供信息必须成为所有国家机关的强制性原则。

有哪些解决方案可以减少信息回避?

记者阮德贤高度评价了克服当前阻止向新闻界提供信息这一现状的解决方案。该方案要求记者和新闻机构立即利用新闻工具,打击限制新闻界获取信息权利的行为。

记者阮德贤评论说,事实上,新闻界尚未积极争取获取信息的权利,并举了一个典型但仍然孤立的案例,即《胡志明市法律报》记者陈武的案例。

2015年12月17日,金瓯省信息传媒部收到记者Tran Vu的诉状,要求对一名拥有信息提供职能和权限但未向新闻界提供信息的人员进行处理。Tran Vu的诉状中称,他收到了Dam Doi县交通项目相关人士的投诉(一些承包商向Dam Doi县人民委员会主席投诉,称其存在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迹象)。Tran Vu与县领导联系的目的是澄清承包商的投诉,但Dam Doi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并未配合。自12月5日起,Tran Vu多次联系Dam Doi县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并承诺安排时间提供信息并接受采访。经过3次催促,并等待了12天,记者Tran V仍未收到回复。儋县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黎新发(Le Tan Phat)表示,原因是领导们忙于开会,没有时间。记者陈武(Tran Vu)已提交请愿书,要求对儋县人民委员会负责提供信息的人员进行处理。

记者 Tran Vu 收到上述请愿后,受到 Dam Doi 县人民委员会主席的接见并热情提供信息。

然而,像记者Tran Vu这样的案例在现实中仍然非常罕见。部分原因是“并非所有记者都有时间和能力,就信息提供延迟或被拒绝的情况提出投诉和诉讼,”记者Nguyen Duc Hien解释道。

据Infonet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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