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乂安省土地证发放困难的措施

梅花 DNUM_AEZBAZCACB 07:32

(Baonghean.vn)——根据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的建议,该省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布了第28/2021/QD-UBND号决定,关于向全省居民和个人发放土地使用权证(LURC)。义安报就相关问题采访了省委委员、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黄国越同志。

光伏:长期以来,我省土地使用权证发放到户、到户问题一直困扰着我省人民,给群众带来了不少困扰和困扰。请您具体谈谈这个问题。

黄国越同志:近期,全省居民和个人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附属物时遇到了诸多困难。这不仅影响了民众的权利,也给国家土地管理带来了诸多困难。这个问题引发了众多请愿,选民和民众也在各级民选代表的选民会议上提出了许多建议。

Lãnh đạo Sở TN&MT và cán bộ chuyên môn rà soát quy hoạch sử dụng đất vị trí các công trình, dự án trên địa bàn tỉnh. Ảnh: Mai Hoa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领导及专业人员审查了该省各工程项目用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图片:梅华

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权证。目前,全省仍有近1.2万起未经批准的土地分配案件,由于缺乏与政府土地分配决定相关的程序和文件,或缺乏居民履行财务义务的证明,无法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许多案件是由县人民委员会在1993年《土地法》实施后至2014年7月1日之前颁发的土地分配决定,但目前没有文件证明家庭和个人在土地分配时已经履行了财务义务,因此没有资格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此外,农林地被随意转为住宅用地的情况屡见不鲜,媒体早已报道过在农林地上非法建造房屋的情况。另一方面,关于土地划分的规定,包括住宅用地、园地、农用地、林地以及交通道路用地的划分,也造成了诸多困难,影响了民众的权利。

除了住宅用地使用权证的发放之外,农业用地使用权证的发放、土地划拨相关的首次证书的发放以及根据政府第64号令发放的农业用地使用权证也存在诸多问题。根据省委第02/CT-TU号指示和第08-CT/TU号指示,在土地整理和地块交换后,向家庭和个人发放农业用地使用权证的工作陷入停滞,因为转换过程没有按规定获得批准的土地整理和地块交换计划……或者涉及村庄文化馆的土地,许多地方为建设公共工程而对人们进行土地和地块交换,但对人们的土地交换没有履行相关程序,因此没有向人们发放土地使用权证。

Đo đạc để cấp đổi GCNQSD đất nông nghiệp tại huyện Nghi Lộc. Ảnh: Mai Hoa
宜禄县正在测量农地使用权证的发放和变更。图片来源:梅花

上述问题和困难是土地管理历史遗留的,现行法律法规尚未提及解决这些问题和困难。鉴于这一现实,业界一直在努力建议省人民委员会颁布新的法规,这些法规应不与上级法规相抵触,同时也能为地方解决土地管理方面的困难,特别是保障人民的权利。

根据业界的建议,2021年9月17日,省人民委员会颁发了第28/2021/QD-UBND号决定,关于向义安省使用土地的家庭和个人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其他附属于土地的资产证书。

光伏:尊敬的同志们,在上述问题中,最让地方头疼、最让群众头疼的,就是在越权出让土地的情况下,如何发放土地使用权证。那么,省人民委员会第28/2021/QD-UBND号决定是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的呢?

黄国越同志:省人民委员会第28/2021/QD-UBND号决定颁布了许多突破性的新规定。除了克服上述缺陷外,该决定还规定了土地使用权证书审批和签发的授权。该授权不再由自然资源与环境厅领导负责,而是交给厅下属一级土地登记处和县级分支机构。这项授权将一步到位改革流程,缩短时间,加快全省向家庭和个人发放土地使用权证书的速度。或者处理一些个人从家庭手中购买大片土地,然后像某些地方的房地产项目一样将其分割成块出售,造成电力、交通、环境基础设施等方面超负荷的情况。

Tăng cường quản lý và nâng cao hiệu quả sử dụng đất lâm nghiệp, giảm thiểu tác động của biến đổi khí hậu. Ảnh: Mai Hoa
加强管理,提高林地利用效率,最大程度减少气候变化的影响。图片:Mai Hoa

关于案件未经授权的土地分配土地使用费已支付,但在申请颁发土地使用权证时,证件遗失或丢失的,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可颁发土地使用权证:持有土地使用权证件的核证副本,或由有关机构或组织出具的在颁发土地使用权证时已付款的证明文件、书籍;或在上述文件原件遗失,且国家机关不再保管颁发此类文件管理记录的情况下,持有由县级或省级人民委员会或县级或省级专门管理机构按规定核证的土地使用权证件副本。

若无法提供上述文件,则需经县人民委员会审查、核实并得出结论后,方可批准颁发土地证。其余情况则按照2013年《土地法》的规定执行。

在解决发放土地使用权证困难的同时,自然资源环境部还咨询了土地管理总局,起草了相关规定:对200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1日前发生的无权划拨土地案件,在发放土地使用权证前后,由区人民委员会主席依法负责查明、审查、处理无权划拨土地者的责任。

土地登记处官员直接深入基层,解决群众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困难。图片:Mai Hoa

光伏:那么同志,住宅用地的划分问题怎么解决呢?

黄国越同志:政府2020年12月18日第148/2020/ND-CP号法令规定:“省人民委员会根据规划、土地使用计划、详细建设计划和当地具体情况,明确土地划分条件、各类土地整理条件和各类土地划分的最小面积”。

为落实政府的政策,省人民委员会通过第28/2021/QD-UBND号决定颁布了若干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 以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详细建设规划(农村居民点详细规划比例为1/500或1/2000,城市建设详细规划比例为1/500)为依据。若无上述规划,则以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土地利用规划为依据。

- 土地分割、合并必须依据2013年《土地法》第171条、2015年《民法典》第254条的规定,确保对相邻土地的有限使用权;其中,将一块土​​地分割为多块,供不同使用者使用时,分割时必须无偿为其中人员预留必要的通道;该通道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确保出行便利,尽量减少对双方造成的不便。

Cán bộ ngành Tài Nguyên và Môi trường triển khai đo đạc chỉnh lý bản đồ địa chính phục vụ GPMB, giao đất, cấp GCN dự án trọng điểm. Ảnh: Mai Hoa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工作人员正在部署地籍图测量和校正工作,以服务于土地征用、土地划拨和重点项目证书的发放。图片:Mai Hoa

- 申请划拨的地块不符合已公布的规划,但未列入县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收回或变更项目用途。已列入县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但三年后未作出收回土地或批准变更项目用途的决定,而省人民委员会未调整或撤销,或调整或撤销了县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但未公布调整或撤销。

- 将住宅用地分割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带有道路开口的地块(土地使用者按规定自愿将土地归还国家开垦或捐赠土地用于开辟道路)时,土地使用者必须拥有规划好的道路开口图,并获得区人民委员会的书面批准。因此,如果新道路与现有道路相连,且现有道路的横截面积大于或等于4米,则新道路的横截面积必须大于或等于4米;如果连接道路的横截面积小于4米,则新道路的横截面积必须等于现有道路的横截面积,但至少必须大于或等于2米……

光伏:非常感谢,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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