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义安县土地所有权证发放问题的方法

梅花 October 4, 2021 07:32

(Baonghean.vn)——根据自然资源与环境厅的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了关于向全省居民和个人发放土地使用权证的第28/2021/QD-UBND号决定。《义安报》就相关问题采访了省委委员、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厅长黄国越同志。

PV:长期以来,省内向住户和个人发放土地使用权证的问题给民众带来了诸多困难和困扰。您能否就此问题作更具体的介绍?

黄国越同志:近期,该省向居民和个人发放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附属物证等问题引发诸多争议,不仅影响到民众的权益,也给国家土地管理带来困难。这一问题引发了大量请愿,选民和民众在各级选民与民选代表的会议上也提出了诸多建议。

Lãnh đạo Sở TN&MT và cán bộ chuyên môn rà soát quy hoạch sử dụng đất vị trí các công trình, dự án trên địa bàn tỉnh. Ảnh: Mai Hoa
自然资源与环境厅领导和专业人员审查了该省建筑工地和项目的土地利用规划。照片:麦花

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中,最重要的是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目前,全省仍有近12000起未经授权的土地分配案件,由于缺乏政府土地分配决定的相关程序和文件,或缺乏民众履行经济义务的证明,无法发放土地使用权证。许多土地分配决定是由区人民委员会在1993年《土地法》实施至2014年7月1日之前作出的,但目前缺乏证明受分配户和个人已履行经济义务的文件,因此不符合发放土地使用权证的条件。

此外,媒体长期报道的随意将农林地转为住宅用地的案例屡见不鲜,包括在农林地上非法建造房屋等。另一方面,土地分割法规,例如住宅用地、园林用地、农用地、林地以及包含交通道路的土地分割等,也造成了诸多困难,损害了人民的权益。

在发放住宅用地使用权证的同时,发放农业用地使用权证、首次发放与土地分配相关的证件以及根据政府第64号法令发放农业用地使用权证也存在诸多问题。根据省委第02/CT-TU号指令和第08-CT/TU号指令,在土地整合和地块置换后向住户和个人发放农业用地使用权证,由于转换过程中缺乏按规定批准的土地整合和地块置换方案而陷入停滞……又如,涉及村镇文化房用地,许多地方为建设公共工程而进行土地置换,但民众的土地置换手续不全,因此未能向民众发放土地使用权证。

Đo đạc để cấp đổi GCNQSD đất nông nghiệp tại huyện Nghi Lộc. Ảnh: Mai Hoa
在宜禄县测量发放和变更农业用地使用权证的规模。照片:麦花

上述问题和困难源于土地管理的历史遗留问题,而现行法律法规尚未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鉴于此,业界一直在努力敦促省人民委员会制定新的法规,这些法规既要与上级法规相符,又要消除地方在土地管理方面遇到的困难,尤其要保障人民的权益。

根据业界的建议,2021年9月17日,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发布第28/2021/QD-UBND号决定,向乂安省使用土地的家庭和个人颁发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土地附属资产证。

PV:同志,在上述问题中,地方政府最头疼、民众最关心的问题是土地使用权证发放问题,即在土地授予超出授权范围的情况下如何发放土地使用权证。那么,省人民委员会第28/2021/QD-UBND号决定是如何规定解决这一问题的呢?

黄国越同志:省人民委员会第28/2021/QD-UBND号决定颁布了多项具有开创性的新规定。除克服上述不足外,该决定还明确了土地使用权证的审批和签发权限。此前由自然资源与环境厅领导行使的审批权,现在下放至厅级土地登记处及其下属的区级分支机构。这一授权将一举改革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加快全省居民和个人土地使用权证的发放。同时,该决定也有助于解决部分地区存在个人购买大片土地后分割出售,如同开发房地产项目,造成电力、交通、环境基础设施超负荷运转等问题。

Tăng cường quản lý và nâng cao hiệu quả sử dụng đất lâm nghiệp, giảm thiểu tác động của biến đổi khí hậu. Ảnh: Mai Hoa
加强管理,提高林地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气候变化的影响。图片:麦花

关于此案未经授权的土地分配如已缴纳土地使用费,但在申请土地使用权证时相关文件遗失或丢失,若符合以下条件,则可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例如,持有经认证的土地使用权文件副本,或持有由相关机构或组织出具的缴费凭证;或持有经区级或省级人民委员会或区级或省级专门管理机构认证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文件副本(如原件遗失且国家机关不再保存该文件的管理记录)。

如无上述文件,则由区人民委员会经检查、核实并作出结论后,方可考虑颁发证书。其余案件将按照2013年《土地法》的规定办理。

在处理向民众发放土地使用权证的困难的同时,自然资源与环境厅也咨询了土地管理总局,拟定了以下规定:对于200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1日之前未经授权分配土地的情况,区人民委员会主席负责在发放土地使用权证之前或之后,按照法律规定,对未经授权分配土地者进行查明、审查和追究责任。

土地登记处官员直接深入基层,解决民众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时遇到的困难。照片:麦花

PV:那么,同志,住宅用地分割问题该如何处理呢?

黄国越同志:2020 年 12 月 18 日政府颁布的第 148/2020/ND-CP 号法令规定:“省人民委员会应当根据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详细建设规划和当地具体情况,具体规定土地分割条件、土地整合条件以及每种土地类型的最小分割面积。”

为贯彻落实政府政策,省人民委员会在第28/2021/QD-UBND号决定中颁布了以下若干具体实施细则:

- 根据主管国家机关批准的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详细建设规划(农村居民区详细规划比例尺为1/500或1/2000,城市建设详细规划比例尺为1/500)制定。如无此类规划,则以主管国家机关批准的土地利用规划为依据。

- 土地分割和合并必须按照2013年《土地法》第171条和2015年《民法典》第254条的规定,保证相邻土地的使用权受到限制;其中,如果一块土地被分割成许多地块供不同用途的人使用,分割时必须为内部人员预留必要的通道,且不得给予补偿;这些通道由各方协商确定,既保证了通行便利,又尽量减少对各方的不便。

Cán bộ ngành Tài Nguyên và Môi trường triển khai đo đạc chỉnh lý bản đồ địa chính phục vụ GPMB, giao đất, cấp GCN dự án trọng điểm. Ảnh: Mai Hoa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官员利用测量和校正地籍图的方法来服务于土地征用、土地分配以及重点项目的证书颁发。照片:麦花

- 申请分割的地块不符合已公布的规划,但未列入区级年度土地利用规划,用于收回或变更项目实施用途。如果已列入区级年度土地利用规划,但三年后未作出收回土地的决定或变更项目实施用途的许可,且省人民委员会未对区级年度土地利用规划进行调整、取消或调整、取消但未公布调整、取消,则构成违规。

- 将住宅用地分割成两块或两块以上地块并开挖道路的情况(土地使用者自愿按规定将土地交还国家收回或捐赠土地用于开挖道路),土地使用者必须提交拟建道路开挖图,并经区人民委员会书面批准。据此,如果新建道路与断面宽度大于等于4米的现有道路连接,则新建道路的断面宽度必须大于等于4米;如果连接道路的断面宽度小于4米,则新建道路的断面宽度必须与现有道路相同,但至少要大于等于2米……

PV:非常感谢,同志!

根据(Per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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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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