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选民关于判决执行组织方面的请愿

May 9, 2016 22:53

(宝恒)——与阮文功同志交流——他是乂安省民事判决执行办公室判决执行组织司副司长,也是第十四届国会候选人。谈谈当选后的行动计划。

PV:作为省级判决执行办公室判决执行组织司副司长,如果您当选为国民议会代表,您将如何回报选民的信任?

阮文功同志:能够被提名为第十四届国民议会候选人,我深感荣幸。如果选民信任我,我将尽我所能履行我的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要全面参加国民议会、各代表团和省级国民议会代表团的会议,并对选民和国民议会负责,履行代表的职责。

第二,要与选民紧密联系,倾听他们的想法和愿望,吸收他们的建议和提案,如实、及时地反映给国家管理机构和国民大会,为促进人民掌握国家大局做出贡献。

第三,积极向人民宣传宪法和法律,并结合民事判决执行的专业工作。我将以我的角色和责任,向领导提出建议,协助省人民委员会管理国家判决执行工作。

具体而言:就完善、修改和补充省、区级判决执行委员会的规章制度和方案提供建议;指导基层专业活动,按照法律规定及时执行判决,避免判决执行机构和直接执行判决的人员提出投诉和谴责。

此外,义安省目前正在落实国会决议,推行法警制度试点项目。这是一个新设立的机构,我被指派负责这方面的工作,因此我会注重协助法警办公室有效运作,从而减轻执法机构的工作量和压力。

PV:您如何看待国民议会代表在选民面前的角色和责任?

阮文功同志:我认为,除了要尽职尽责地履行民选代表的职责,保护选民的合法权益,并在执行宪法和法律方面树立榜样之外,国民议会代表还必须对选民和国民议会负责,履行其政治职责。

例如,在组织执行判决的工作中,即使判决已经生效,我和我的同事们仍然会寻找各种方法和途径,让被执行人、执行人以及相关权利人理解、接受并自愿执行判决。这样有助于解决疑难复杂案件,减少案件积压……

如果我当选为国民议会代表,我将有条件更好地履行我的职责,包括就判决执行的组织工作向选民提出建议并予以解决,重点是有效组织判决的执行,避免造成经济、时间和劳动力成本,并避免各方的抱怨和谴责。

吉隆坡(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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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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