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山区群众缺地生产问题
(Baonghean) - 多年来,由于土地管理问题,山区一直缺乏生产用地......
(奉贤)多年来,由于土地管理不善,山区群众生产用地匮乏。自管理机制转变以来,农场、林场、青年志愿军等单位长期将林地、果园分配给工人家庭,但并未按照《土地法》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
林地成为工人家庭的私有财产,买卖、流转管理不严,许多农林工人、青年志愿者等自然而然地成了林主。林地分配管理也不严格,许多没有户籍的群众,仍然能分到几十公顷林地用于耕种。因此,山区群众的生产用地越来越少。
由于缺乏生产用地,一些少数民族回归到轮耕游牧生活,引发了社会弊病,生活更加落后。低地群众进山谋生,没有生产用地,经济难以发展。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扶持山区、高原地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但由于生产用地匮乏,扶持力度不足。如果群众没有生产用地,政府也没有土地建设福利设施,山区新农村建设就难以达标。
这是一个非常困难和复杂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同步采取各种解决方案。从乂安省西部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来看,有必要为山区各县、乡和经济区制定长期土地利用规划;在此基础上,每个农场、林场和青年志愿者队也必须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有必要改变将林地和菜园分配给工人、林场和青年志愿者队成员的机制,转向长期分配土地使用权,分配给合适的主体,并按照《土地法》规定的标准。目前,乂安省西部的大部分林地由农场、林场和青年志愿者队管理,但开发利用效率低下,与潜力不相称。
要对各农场、林场、青年志愿军队伍的土地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在此基础上明确哪些主体有权获得长期土地使用权,并制定具体标准。对不符合规划、错划的土地,要坚决收回,并移交给没有生产用地的群众。山区群众无生产用地的状况不能再继续下去,农场、林场、青年志愿军队伍不能有效利用土地资金,地方政府也未将生产用地分配给群众,这不仅影响群众生活,也阻碍了宜安省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陈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