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委员会关于发布法律指导性文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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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2月24日)上午,国会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解释2009年1月1日(2008年《颁布法律文件的法律》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颁布的法律、法令实施细则及指导文件颁布情况。

今天(12月24日)上午,国会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解释2009年1月1日(2008年《颁布法律文件的法律》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颁布的法律、法令实施细则及指导文件颁布情况。



2012 年 4 月 24 日,国会法律委员会举行交通违法行为解释会。- 图片:VGP/Thanh Chung

法律委员会负责的机构包括政府、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政府、国会、民族委员会代表和国会专职代表出席说明会。

法律委员会副主席邓廷伦在接受政府电子信息门户网站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说明会的总体精神将涵盖政府各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所有法律和条例的具体规定和指导。

法律委员会领导将主持说明会,三个部门将回答国会代表的提问。

讲解内容主要包括:确保规范法律法规实施的文件出台时间;规范法律法规实施的法律文件的合宪性、合法性以及与法律体系的衔接性。

但法律委员会也指出,要重点解释社会普遍关心但出台细则不及时、不符合任务要求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

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各部委及部级机关领导将直接向法律委员会和国会代表说明各自机关职责范围内印发细化和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文件的情况。

邓廷伦表示,此次说明会旨在确保国会在颁布法律、法令具体规定和指示方面的监督职能。

在国会授权各机构详细制定和指导的近70条法律和法令中,政府、总理和部长必须详细制定61条法律和法令。


据(Chinhphu.vn)-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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