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董事绝望杀人后自杀
居住在广治省东河市同城坊的L.D.T.在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遭受了巨额损失,被迫以高额利息借款。借款金额从几十亿到几百亿不等,令受害人萌生了自杀的念头。1月24日晚8点左右,此人决定前往债权人家中杀死债权人,然后自杀。
1月25日下午,广治省警方调查警察署表示,根据阮氏G女士(1971年出生,居住于同河市第三坊)的报案,当时G女士独自在家,L.D.T突然出现并用电棍对她进行电击。G女士奋力反抗并逃脱,但该男子仍追赶并用电线勒死她,导致其失去意识。
过了一会儿,G太太醒来后没有看到T,于是她去报警。
接到举报后,广治省公安局刑警局立即协同同河市公安局、同盛坊市公安局和第三坊公安局展开侦查,并很快在广治省文化电影中心后方一带发现了嫌疑人的踪迹。

当警方接近嫌疑人位于该地点的车辆时,发现该人已死亡。现场,车内有一个炭炉,里面有一块烧焦的蜂窝煤。旁边还有一张遗书,上面写着G女士欠债数额意外之巨,她无力偿还这笔巨款,因此决定杀死债权人并自杀。
据悉,L.D.T是一家私人建筑公司的董事,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多次亏损,他被迫向G女士借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