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后,部门主管和省委委员可以升任党委书记和乡长。
内政部表示,所有与人事安排有关的事项,例如谁担任秘书、谁担任主席、副主席以及地方专业机构的组织方式,都将由地方决定并负责。
4月28日上午,内政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地方政府司司长潘忠俊介绍了推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的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重组后安排新的乡级人员的计划。
预计将有约 3300 个乡级行政单位合并。
段先生表示,目前各机构正在非常积极、紧迫地开展这项工作。段先生评估认为,这是一个规模非常大的项目,也是迄今为止对当地影响最大的项目。
“可以说,我们将为全国和每个地区制定一套新的地图,根据路线图,该地图将于明年6月获得批准,并于7月1日起生效。”
段先生强调:“内政部已建议政府党委制定一项方案,对若干省级行政单位进行重组,停止区级组织,重组公社级组织,同时建立两级地方政府模式。”

段先生介绍说,截至目前,各地方已基本完成省级和乡级层面的规划工作。该部已收到来自20个地方的20份项目档案。
“我们正在非常紧急地工作,日夜不停地工作,不分昼夜,以确保向政府提交文件,力争在5月10日之前向全国各省、各乡镇提交所有项目文件,并努力在5月15日之前向国会和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所有政府项目文件。”
目前,内政部仅收到20个地方政府的提案,因此重组后新增乡镇和街道的数量尚无确切数字。但内政部已指示各地方政府务必贯彻中央政府和总书记的指示,即全国范围内将乡镇级行政单位总数减少60%至70%。具体到每个地方,减少的幅度可能会有所不同。
段先生表示,按照这种精神,安排之后新成立的公社总数约为3300个。
重要地区可安排省常务委员担任乡领导。
在新闻发布会上,地方政府部门主任潘忠俊回答了越南网记者关于乡镇一级即将进行的人员准备工作的问题。
PV问道:“根据中央近期批准的政策,乡级工作即将发生诸多变化——规模扩大,工作量增加,要求也更高。因此,乡级领导团队、干部和公务员的条件和标准也必须提高。内政部能否提供未来如何培养乡级人才的信息?乡书记、乡长将如何选拔?”“。”
段先生表示,关于乡级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的职称标准,内政部已建议政府向国会提交《公务员法(修订)》草案,该草案旨在建立一套统一的地方各级政治体系工具。因此,未来将有一套适用于包括乡级公务员在内的所有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的职称标准。
《公务员法》颁布后,该部将建议政府颁布法令,明确公务员(包括乡级公务员)的标准。目前,乡级公务员的标准依据政府第33/2023号法令实施,该法令规范了乡级公务员以及乡、村、居民组级非专业工作人员。政府近期将就此内容颁布新的法令。

关于组织乡镇级行政单位人员的计划,段先生认为,在当前体制改革的背景下,这是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
具体而言,根据政治局第150号决议,工作人员数量暂时保持不变,合并后所有区级工作人员将调往新成立的公社,具体安排待定。
“从精神上讲,我们正在贯彻‘地方决策、地方行动、地方责任’的原则。中央政府只指导原则和政策,而地方政府则拥有对乡镇一级人员安排的完全决定权,”段先生强调说。
据段先生介绍,各地可以安排现任省、市委常委担任新的区、乡书记。不仅是部门主管、省、市委委员,一些重点地区甚至可以安排现任省委常委担任地方委书记。至于书记、主席、副主席等其他人员安排细节,以及地方专门机构的组织架构等,则由各地自行决定,并按现行规定履行职责。
五年内,内政部将出台一套新的标准,以确定未来各省、乡的人员编制水平。在新标准出台之前,内政部将与中央指导委员会协调,审查全国政治体制的人员编制情况,并向政治局报告,供其审议和决定,因为这属于政治局的职权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