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6年,省级和社区群众组织工作人员减少至少20%
意见提出,2025年,群团组织人员可按原编制使用;2026年起,省级、街道(街道)群团组织人员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至少压减20%。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刚刚发出指示,要求继续整顿、精简和巩固党和国家赋予的各省、各乡各级群众组织的任务。

据此,在整理、精简和合并过程中,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确保各协会组织的合法权利和义务,确保任务和活动的连续性和不间断性;整理和精简每个组织的内部联络点,合并具有相似职能、任务、对象、性质和活动内容的协会,提高协会活动的质量;确保与党、越南祖国阵线和按照两级地方政府模式进行的社会政治组织机构安排同步。
根据新的行政单位安排协会
名称、领域和经营宗旨相同的省级和乡级协会合并时,将根据新的行政单位保留省级或乡级协会的名称(例如,太原省和北干省合并,命名为太原省,因此,太原省A协会将与北干省A协会合并,命名为太原省A协会)。
如果本省或乡镇有协会,但其他省或乡镇没有同名同业的协会,则适用以下规定:
省级:合并前在各省或市运营的协会将继续在新的行政单位下运营。例如:和平省、富寿省和永福省合并为富寿省(新)。如果和平省有协会 X(但富寿省和永福省没有),则协会 X 将继续在富寿省(新)下运营。
在公社层面:如果协会规模大于或等于合并前同级对应行政单位数量的三分之一,该协会应按规定继续活动,并更改其名称为新的行政单位。如果协会规模不足合并前同级对应行政单位数量的三分之一,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公社级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协调有关方面,与人民团体商议,提请公社级党委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该协会是否继续活动。如果协会无法继续活动,则应根据政府2024年10月8日第126号令自行解散。
精简各协会内部组织
各群众团体组织机构精简,协助落实工作,是党和国家赋予的任务。特别是合并后的省级和乡级地方,在按照新的行政单位安排好各团体组织机构后,将进行组织机构精简,协助落实工作。安排方向如下:
省级:记者协会、律师协会、红十字会、作家协会、科学技术联合会、文艺协会联合会、友好组织联合会、合作社联合会、律师协会设立的咨询支持部门(含业务部门和办公室)不得超过两个。其他协会仅设立一个协会办公室,提供一般咨询支持服务。
在公社层面:由公社党委常务委员会指导安排。
对于在组织中工作的人来说,今年可继续沿用现有人员。自2026年起,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由省乡两级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牵头,汇总提请主管机关审议决定各协会组织工作人员人数,但至少减少20%。后续年度,将根据主管机关的指示执行。
论党和国家赋予的群众组织的统一
根据实际情况,省祖国阵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应建议省、市党委常务委员会按照两种方案之一安排、合并具有类似职能、任务、对象、性质和活动内容的群众组织。
选项 1:省级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配合主管部门积极制定群众组织的整理、合并计划,提交省、直辖市党委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
选项 2:目前,越南祖国阵线党委、中央各机关、中央常务委员会正在制定党和国家授予的群众组织整顿、精简、巩固的方案,报请主管部门审批(8月31日前完成)。据此,8月31日后,各省市可参考中央方案制定相应的群众组织整顿计划。
从财务角度来看,2025年,国家预算来源:按照批准的预算用于各团体的运作。自2026年起,省、乡两级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将牵头收集、编制预算,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并拨付,用于同级群众组织运作。
为群众团体提供资金:按政府2024年10月8日第126号令规定执行。
对于协会在合并、联合或终止时的资产:实施安排和合并时必须遵守政府2024年10月8日第126号法令的规定、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地方当局和金融机构的指示。
党和国家赋予任务的30个协会名单 1.越南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会 2.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 3.越南文学艺术协会联合会 4.越南工商联合会 5.越南作家协会 6.越南记者协会 7.越南律师协会 8. 越南合作社联盟 9.越南红十字会 10. 越南律师联合会 11.越南民间艺术协会 12.越南音乐家协会 13.越南电影协会 14.越南舞蹈艺术家协会 15.越南建筑师协会 16.越南美术协会 17.越南舞台艺术家协会 18.越南少数民族文学艺术协会 19.越南摄影艺术家协会 20.越南老年人协会 21.越南盲人协会 22.越南东方医学协会 23. 越南橙剂/二恶英受害者协会 24.越南医学协会 25. 越南退伍军人协会 26.越南残疾人和孤儿保护协会 27.越南残疾儿童救助协会 28.越南教育促进协会 29.越南历史科学协会 30.越南出版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