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扣除:‘第一个’问题
近期,除了基本工资上涨的喜悦之外,不少市民也分享了自己的担忧:工资上涨了,但家庭扣除额度仍然较低,导致实际收到的金额不如预期。家庭扣除额被认为是困扰很多家庭的一道“头等大事——钱去哪儿了”。
一位老师透露,他和妻子都是公务员,家里的开销全靠工资维持。加薪后,收入增加了,但与此同时,生活开销也比前几年大幅增加;与此同时,由于家庭扣除标准不变,个人所得税也随之上涨。所以,工资虽然涨了,但生活水平却没有提高,日子依然难过!接下来的时间,物价上涨、孩子们逐渐长大,对学习和生活的要求也更高,生活开销恐怕会更加困难。
在脸书上,不难读到照顾和操持家务的女性们的真实分享:目前,家庭主要劳动力的主要收入每月约为1400万越南盾,扣除抚养1个孩子的家庭情况后,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抚养1个孩子的家庭扣除额为440万越南盾,但夫妻俩每个月要花费500万越南盾聘请保姆,更不用说照顾孩子基本生活所需的其他费用了。许多家庭都面临同样的境况,显然,目前的家庭扣除额与现实并不相符。

根据第73/2024/ND-CP号法令,自2024年7月1日起,基本工资将从每月180万越南盾增加到每月234万越南盾,这有望为改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武装部队人员的生活做出贡献。工资增长30%可以提高生活水平,因此相应增加家庭扣除额可视为合理的解决方案。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如果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本法生效时或最近一次调整家庭扣除标准时相比波动超过20%,政府应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家庭扣除标准的调整方案。
自2009年起,纳税人适用该法时的家庭扣除额初始为400万越南盾/月,经过2次调整,至2020年,纳税人的家庭扣除额提高至1100万越南盾/月。
有意见认为,2020年至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尚未达到20%的波动幅度,将继续关注该指数的发展,并据此提出适时调整家庭扣除额的建议。但有理由认为,现行的家庭扣除额与实际情况相比已过时,需要在基本工资提高后再考虑调整。
消费者物价指数是考虑调整家庭扣除额时的一个重要标准,但为了确保其贴近现实生活状况,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例如人均收入、年通货膨胀率、人口结构中的收入分配等。更何况,消费者物价指数并不能完全反映经济生活的波动和困难。在过去的4年中,有2年的时间,全社会都受到了新冠疫情的严重影响,到目前为止,广大纳税人,特别是劳动者的生活仍然面临诸多困难。

目前越南家庭扣除额与人均工资的比重与地区平均水平相比较高。中国每个纳税人的家庭扣除额为3500元/月,约相当于人均GDP的0.83倍。与马来西亚、印尼等东南亚国家相比,越南的家庭扣除额较高(约相当于人均GDP的1.7倍)。印尼个人扣除额约为人均GDP的0.527倍;马来西亚扣除额约为人均GDP的0.312倍。但由于越南人均收入较低,家庭扣除额绝对值仍然较低。
一些国家的扣除政策显示,对患有大病的纳税人减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已适用于健康检查费用。此外,其他扣除项目也规定得十分详细,包括:子女教育、住房租赁费用、赡养老人以及大额医疗费用。这些例子表明,我国调整家庭扣除标准的依据并不完整,它只是以收入和支出为基础,而没有考虑可能严重影响纳税能力的波动,例如高额医疗费用。目前,对有资格享受家庭扣除的受抚养人的标准并不具体。对于妻子或丈夫的继子女、上学晚的孩子、留级的孩子、等待参加大学入学考试的孩子等情况,都没有明确的规定,给执法带来了困难。
家庭扣除额需要更加谨慎地计算,以免工人处于不利地位。个人所得税主要影响雇员和工薪阶层,因此,如此低的家庭扣除额的绝对数额也加大了吸引外国专家和高技能人才来华工作的难度。
鼓励员工积极工作也面临诸多挑战。有些人认为,越努力工作,收入越高,需要缴纳的税款也就越多,所以只能止步于某个门槛!目前,很多单位实行的是按劳分配的工资制度,但当员工看到争取更高收入就意味着要缴纳更高的税款时,他们就不会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从而降低工作积极性。
根据财政部向政府和国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路线图,预计2025年将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全面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家庭扣除项目。但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此次提高个人所得税计算中的家庭扣除项目水平是合理的,以确保与居民生活状况和实际消费相协调,有助于激励、支持纳税人,缓解纳税困难,使近期的加薪达到预期效果,从而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