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和副教授需要达到哪些标准?
目前教授和副教授的职称标准并不要求发表国际科学论文。
教授和副教授职称的任命由以下规定规范:2008年第174号决定总理说。据……第八条规定,教授和副教授必须符合以下一般标准:自授予博士学位之日起至申请截止日期止,申请人须持有博士学位至少36个月。申请人所学专业必须与所申请职位的专业相符,方可符合资格。
如果候选人拥有博士学位,但截至申请截止日期尚未满 36 个月,则其已转化成的科学作品数量必须是一般标准的两倍,包括科学文章和最近三年完成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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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通用标准外,教授和副教授还有自己的特定标准,包括拥有博士学位和能够用英语交流。示例图片 |
根据教育和培训部的规定,教授或副教授候选人必须拥有足够数量的已转化成学术成果的科研著作。
其中至少 50% 的科学著作是由科学论文转化而来,而转化后的科学著作中有 25% 是在提交文件截止日期前的最近三年内完成的。
这些人必须精通一门外语才能从事专业工作,并且能够用英语交流。
候选人获得教授或副教授职称的标准,需满足以下条件:在基层,获得教授职称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的信任票;在行业和跨学科领域,获得四分之三以上的信任票;在国家层面,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信任票。
副教授职称标准
除了符合一般标准外,副教授候选人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第一个至少拥有六年大学或以上级别的教学经验。其中,截至申请截止日期前的最近三年,必须从事大学或以上级别的教学工作。
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在高等教育机构拥有 10 年以上连续工作经验的教师,如果在过去三年中有不超过 12 个月的实习期以提高资格或接受培训,则该实习期不计入过去三年的中断期。
未满六年大学或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其转化科学著作的数量必须至少达到规定标准的两倍,且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最近三年的教学经验必须是大学或以上级别的培训。
拥有教育和培训部长规定的理学博士学位的教师,必须在申请截止日期前至少有一年在大学或更高级别直接接受培训的资历。
周一候选人必须指导过至少两名成功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的研究生,或者指导过(主要或次要)一名成功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博士生。
周二候选人必须主持至少两项基础级科研课题,或一项部级科研课题,或一项已获批准且结果合格或以上的更高层次科研课题。
教授职称的标准
第一个申请教授职称的候选人必须是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已任职满 3 年或以上的副教授。
周一候选人必须指导至少有两名博士生成功通过了论文答辩。
周二候选人必须编写适用于大学及以上级别培训的教材,该教材应符合教授职称评定标准。本书已出版,并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存档。
最终的候选人需要主持至少一项部级科研项目或一项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且该项目已取得令人满意或更高的成果。
2017年1月,教育培训部公布了关于教授和副教授聘任及解聘标准和程序的条例草案。与现行条例相比,新条例提高了标准,并增加了更多内容,尤其要求候选人必须拥有国际学术出版物。 具体而言,到 2019 年,自然科学、工程和技术领域的教授候选人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 ISI、Scopus 系统的国际科学期刊上发表至少 2 篇科学文章;或者在 ISI、Scopus 系统上发表至少 1 篇科学文章,并由世界知名出版社出版一本用于培训的书籍或书籍章节;或者在 ISI、Scopus 系统上发表至少 1 篇科学文章,并拥有一项专利。 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组的候选人必须是主要作者,并且至少在 ISI 和 Scopus 系统中的国际科学期刊上发表过一篇科学文章。 该草案后来引发了诸多不同的意见,因此在2017年,教授和副教授职称的评定和认可仍然沿用了2008年第174号决定的标准。在此次评定中,超过1200人符合教授和副教授的标准,分别是2016年的1.7倍和2015年的2.3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