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收受50亿,在学校和警校作弊
麦声称自己认识省级高层领导,可以帮助他们在政府机构找到工作并进入警察学校学习,因此从受害者那里收到了 84 份申请和超过 50 亿越南盾。
2月22日,谅山省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判处黄碧梅(51岁,住平嘉县平嘉镇)有期徒刑20年。
根据起诉书,梅是平嘉县的一名教师,她认识谅山师范学院学生组织部官员黄海燕(33岁)。黄海燕经常吹嘘自己与该省许多高层领导关系密切,这可以帮助她申请国家机关的职位或在警察学校学习。每份申请都需要支付50%的定金,梅则根据行业获得20%的“佣金”。
![]() |
被告人黄碧梅出席一审庭审。图片:洪文 |
2009年至2010年,朱文全(Chu Van Toan,55岁,居住在禄平县东关乡)先生对梅(Mai)深信不疑,将儿子和亲戚的档案交给了梅。此后,朱文全又认识了6个自称在就业促进中心工作、人脉广泛、可以申请工作的人。这6个人从亲朋好友那里拿到了档案和押金,并交给朱文全,让他转交给梅。
截止日期到了,却没有判决结果,受害者们开始索要钱财。于是Toan和Mai从后面的案子中拿出钱来,还给了之前的案子。2014年年中,Mai得知Yen找不到工作,于是接受了8份案子,以便有钱支付给Toan。
指控称,每次Toan先生打电话催Mai付款,并约定上学或上班的期限时,Mai总会给出诸如开会、工作忙等理由……Toan先生会录音与Mai的所有通话。
2014年8月,Yen委托朋友假扮卫生部组织部官员与Mai见面,与Toan先生及提交文件的人见面,并承诺在2014年9月2日之后完成所有手续。
2015年5月,在多次承诺不付款后,受害者来到Mai的家中。Mai出示了一张伪造的收据,声称她已全额支付了Toan的款项。为了掩盖自己的行为,Mai于2015年6月20日向平嘉县警方提交了一份诉状和一张伪造的付款收据,指控Toan已还清贷款,但仍受到威胁。
从2011年到2015年,Mai共受理了84起案件,金额超过53亿越南盾,Mai向受害者返还了近20亿越南盾。
被告声称自己扣留了20%的定金,并将文件交给了Yen,但没有开具收据。Yen当时已经离开了住所,因此调查机构没有依据核实Mai关于Yen的陈述。
合议庭裁定,被告还必须向受害者偿还36亿多美元;要求教育培训部和内政部考虑处理案件中涉及工作和学校招聘的官员和雇员。
据VNE报道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