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男子将车交给酒友导致致命事故,被起诉
醉酒的 Chi Quang Phat(1998 年出生)将自己的摩托车交给朋友骑回家。在路上行驶时,他突然引发了致命事故……
4月10日,同奈省锦美县警察局立案调查。起诉被告起诉书指控 Chi Quang Phat(1998 年出生,居住在同奈省隆庆市)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上路驾驶。

此前,2月9日晚,Phat与居住在锦美县宝平乡的Vong Canh T.(1998年出生)在T.姐夫位于锦美县宝平乡的家中喝酒后,Phat将自己的摩托车(车牌号为60B2-717.59)交给T.驾驶回家。
当 T. 驾车行驶在龙桥-宝平乡间公路上,从宝平乡前往龙桥镇时,他失去了对方向盘的控制,直接撞上了路边一户居民家的大门。
结果,T.当场死亡,Phat受轻伤。
经警方调查结果显示,Phat在饮用了酒精和啤酒后将车辆交给T.驾驶,T.血液酒精浓度检测结果为216.93mg/100ml,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资格,并造成了导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Phat的行为已构成刑法规定的“将车辆交给不具备道路驾驶资格的人驾驶”罪。
目前,锦美县警方正在依法处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