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皮卡车的发动机和座椅中藏匿超过100公斤的烟花爆竹以出售牟利
(Baonghean.vn)- 警方检查了车辆驾驶座、乘客座下方和发动机前方的位置,发现了 102 盒 36 发烟花和 1,000 多枚鞭炮。
新岐县警察局侦查警察局刚刚发布了起诉决定,以“非法买卖违禁物品”罪名对居住于安城县永盛乡的被告人陈维新(1973年出生)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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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对象为陈维新(Tran Duy Tan)和超过100公斤的烟花。照片:琼·庄(Quynh Trang) |
此前,9月26日晚8点左右,专案组在48E国道上发现陈维新驾驶一辆车牌号为35C-097.91的汽车。
到达义欢乡(新岐)后,工作组示意车辆停车并进行检查,发现车辆驾驶座、副驾驶座下方、发动机前方均藏有隐藏得十分巧妙的自制容器。
打开箱子和暗格,民警发现并缴获烟花爆竹102箱,共计36发,鞭炮1000余发,总重量100余公斤。
在侦查机关,陈维新初步供认,他从演州县一人手中购买上述烟花,然后用汽车运到新祺县出售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