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藏于“危险之地”仍逃不掉
(Baonghean.vn)——在越南和老挝边境附近的一棵枯树下,Linh 拿走了鸦片并将其藏在摩托车的某些部件中,而 Mai 则将这些“货物”藏在内衣里。
4月5日,乂安省人民法院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对被告人潘巴灵(1995年出生),居住于安山区德山乡,阮文梅(2000年出生),居住于安山区和山乡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此前,2018年,Linh在老挝从事雇佣工作时认识了一名名叫Loc的当地男子。2020年8月20日,Loc联系Linh,询问是否有毒品?
随后,Loc 向 Linh 出售了 30 包。粉红单售价为 2400 万越南盾。Linh 计划购买毒品供个人使用,然后以每粒 5 万至 9 万越南盾的价格零售给他人。
![]() |
被告人阮文迈(身穿条纹衬衫)和潘巴灵在法庭上。图片:Tran Vu |
9月3日下午,Linh骑着摩托车带着Nguyen Van Mai去买毒品。按照Loc的指示,两人在越南与老挝边境地区(位于Anh Son县Phuc Son乡)的一棵枯树下检查,发现多包粉红色药丸。
Linh 拿走了“货物”,并将其藏在摩托车的挡泥板下,Mai 则将一包毒品藏在了内衣里。
当天下午1点30分,福山边防站工作组在英山县公安局的配合下,当场抓获了两人,他们身上搜出了多包粉色药丸,总重量超过600克。
法庭上,两名被告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被告人林承认贩卖毒品用于转售。被告人麦虽然知道林买卖海洛因,但还是在被邀请时同意参与。
合议庭审理认定,本案中,被告人潘巴灵作为主谋、领导者实施犯罪,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阮文梅作为次要角色实施犯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
至于名叫Loc的男子,由于两名被告不知道他的背景和住址,因此缺乏调查和起诉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