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兄、奸妹、抢劫,被判入狱30年
Nhan敲开了A女士的门。A女士以为是弟弟,便开了门。Nhan随即冲进来,用刀抵住A女士的脖子,强迫她与其发生性关系。之后,Nhan拿走了钱和金戒指,扬长而去。
4月20日下午,岘港市人民法院开庭一审,以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罪名,判处被告人麦克文仁(25岁,居住于广南省贵山县贵富乡)有期徒刑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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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中的被告 - 照片:HUU KHA |
此前,2016 年 11 月 23 日凌晨 1 点 15 分左右,Nhan 闯入岘港市 Cam Le 县 Khue Trung 坊 A 女士(35 岁)的咖啡店。
在这里,Nhan从柜台上拿了一把刀,走到B先生(A女士的弟弟)的床边,看到B先生醒了。Nhan多次割伤B先生的脖子,直到B先生昏过去。
随后,Nhan敲开了A女士的门。A女士以为是弟弟,便开了门。Nhan随即冲进来,用刀抵住A女士的脖子,强迫她与其发生性关系。之后,Nhan拿走了钱和金戒指,扬长而去。
B先生后来获救。
2016 年 11 月 28 日,Nhan 在胡志明市被岘港市警方逮捕。
除此案外,Nhan还承认于2016年在Cam Le县Hoa Xuan生态城区抢劫并强奸了E女士(33岁)。
据TTO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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