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独立日的誓言!
(Baonghean)——70年前的1945年9月2日,胡志明主席代表临时政府在巴亭广场宣读了《独立宣言》,从此东南亚第一个工农国家——越南民主共和国诞生。
胡志明主席在《独立宣言》开篇引用了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他进而指出:“由此推而广之,这意味着:地球上所有民族生而平等,所有民族都有生存、幸福和自由的权利。”他在《独立宣言》的结尾肯定道:“越南拥有自由和独立的权利,并且事实上已成为一个自由独立的国家。全体越南人民决心为维护这一自由和独立奉献全部精神和力量、生命和财产。”这既是一份独立宣言,也是一份向全世界和人民宣誓,誓言将为捍卫越南民族的独立和基本人权而牺牲自己。
事实是,7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人民坚定不移、顽强拼搏,克服重重困难,为保卫祖国进行了两次伟大的抗战,为捍卫祖国的誓言付出了巨大的血汗和财产。自国家统一以来,特别是经过30年的革新,我国人民的“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权”得到了日益保障。国家和人民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日益增强。然而,对“自由独立权”安全的威胁仍然存在,并以新的形式出现。这就是与地区乃至世界其他国家相比,越南经济仍然落后。国家经济存在过度依赖外部的潜在风险,影响国家的自主权和自决权。也就是说,领土完整和海洋岛屿主权仍然受到威胁,面临被侵犯的风险,面临着非常严峻的挑战。这意味着我国人民的“生存权、幸福权和自由权”继续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
因此,我们全党全军全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坚定不移地效忠胡志明主席在《独立宣言》中提出的思想。冷静、冷静、明智地处理局势,确保国家在和平稳定中继续发展。必要时,我们也必须“决心用尽一切精神、力量、生命和财产”,捍卫和维护建国以来的民族自由和独立。我们必须坚决维护1945年秋以来的独立誓言。这是今天和明天建设和维护祖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工作的指导方针。
维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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