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春香奖章程草案的意见
(Baonghean.vn)- 10月10日下午,省人民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并提出对《胡春香文学艺术奖条例(草案)》的意见。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丁氏黎清同志主持会议。省各厅、部门、行业的领导代表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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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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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丁氏黎清同志在会上发表讲话。 |
根据各部门、行业和部门的意见,文化体育旅游厅已提请省人民委员会审议并决定批准《胡春香文学艺术奖颁奖条例》。该条例共4章19条。该条例具体规定了评奖标准、条件、奖项结构、奖项等级、记录、流程、程序、奖项委员会;处理投诉和举报以及相关机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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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育旅游部副部长范进勇同志汇报了法规建设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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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学艺术协会主席阮氏福女士对条例草案发表了评论。 |
会上,各界代表对条例提出了意见。会议结束时,丁氏黎青同志基本同意条例草案内容。但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指出了一些需要修改的地方:关于申报对象,应将范围扩大到所有描写乂安家乡的作品;关于评奖时间,应明确每5年5月19日评奖并公布;对于合作创作的作品和项目,评奖申请表中应明确作者同意奖金分配比例等……丁氏黎青同志强调,完成胡春香文学艺术奖条例将为表彰受到社会舆论欢迎的作者和创作作品奠定法律基础,为向全国人民推介我省文学艺术创造条件。
方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