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自2016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摩托车道路费

August 27, 2015 09:31

由于效率低下,河内交通部刚刚同意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暂时停止向摩托车收取道路费。

河内市自2013年1月1日起向摩托车征收道路使用费。2013年,城市道路维护基金筹集了550亿越南盾,2014年达到360亿越南盾,今年前6个月已达到36亿越南盾。

据河内交通部介绍,摩托车道路使用费征收率低的原因有很多,例如:登记实际运营的摩托车数量比较困难,与登记数量相比波动较大;一些区、镇、城市的征收工作不太积极,没有根本性的解决方案来克服征收率低的状况;对于故意拖欠费用的情况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

虽然不按规定缴纳道路使用费的行为会受到应缴费用1至3倍的行政处罚,但对于检查力量、处罚措施、罚款管理等相关问题均没有具体的规定。

针对上述情况,河内市交通运输厅建议,根据中央道路维护基金和交通运输部的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暂时停止对摩托车按车征收道路使用费,以便各部门制定更合理、更便捷的收费计划。

据 Chinhphu.vn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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