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静省违规招聘12名公务员
根据内政部监察局的结论,河静省批准了12名不符合招聘计划的公务员的补充招聘结果。
内政部监察局刚刚根据内政部总监察长2015年1月5日第7号监察决定,完成了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河静省人民委员会公务员录用法律规定的实施工作。据此,在此期间,河静省录用了122名公务员到省级和县级专门机构工作,同时还接收了一批非考试录用人员,以补充剩余人员。
然而,河静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组织工作存在诸多不符合规定的地方:考试委员会成员中有人兼任考试委员会委员;考试费用征收水平不一;考试题目的编排没有明确部分科目的每道题的分值范围;部分试卷的评分与答案和分值不贴近……特别是,增招12名公务员的成绩审批,不符合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招聘计划和公告。
根据检查结果,内务部总督察建议河静省人民委员会:成立专门委员会,负责检查、评估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录用公务员的条件、标准和履行职责任务的成效;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录用决定,并于2015年7月向内务部报告执行情况。对公务员录用工作中存在的缺陷、不足和错误,责成有关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查和批评。要求各机关、单位认真落实年度公务员录用计划的制定工作。
据VOV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