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兄弟“交换”100万越南盾,被判入狱10年6个月
(Baonghean.vn)——为了得到 100 万越南盾的工资,Hai 和他的弟弟答应将 142.6 公斤爆竹从昆嵩运送到荣市。
10月19日上午,宜禄县人民法院对居住在嘉莱省安溪镇松安乡的范文海兄弟(1987年生)、范青雄兄弟(1998年生)运输违禁物品案进行巡回刑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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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海和范青雄两兄弟。照片:玉梅 |
起诉书称,2018年1月23日晚7点20分左右,在义禄县义文乡第一村荣市绕城公路处,海某将车停在路边,拿出爆竹准备送给一名男子,被荣市警方当场抓获。警方缴获爆竹142.6公斤。
Hai 和 Hung 承认,他们受雇于一名男子从 Kon Tum 省向 Vinh 市运送这些烟花,报酬为 100 万越南盾。
庭审中,洪某、海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两名被告人均为初犯,无犯罪前科,因无知、贪图眼前利益,触犯了法律。
人民法院判处范青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判处范文海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