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两兄弟到河静省“偷”了30两黄金。
由于缺钱,王某便邀请其兄长荣市的盛某到河静偷窃财物。当晚,王某潜入一家店铺,偷走了30两黄金后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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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uong 和 Thinh 接受审判。 |
5月10日,河静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杨文王(1968年出生)和杨文盛(1965年出生)一案进行一审审判,被告人杨文王和杨文盛均居住在义安省荣市兴政乡,涉嫌“盗窃财产”罪。
根据起诉书,2017 年 4 月 22 日,为了自己赚钱,Vuong 用手机给弟弟 Duong Van Thinh 发短信,邀请 Thinh 去 Hong Linh 镇(河静省)盗窃财物。
第二天傍晚,Vuong带着事先准备好的手电筒和撬棍来见Thinh,两人一起骑摩托车前往洪灵镇。
到达红灵镇后,Thinh租了一家汽车旅馆等候,而Vuong则闯入Nga Bau金店(位于红灵镇Bac Hong坊),偷走了30根各种金条(价值超过4.58亿越南盾),然后逃跑。
随后,Thinh 和 Vuong 两兄弟将被没收的财产带回家藏匿。
红灵镇公安局迅速查明真凶,紧急逮捕了王某,并传唤盛某前来应战,迅速将失窃的黄金全部没收归案,并归还受害人。
调查中,王某还供认,2014年11月至2016年1月,他在河静市实施了4起盗窃案,共侵占资金近4亿越南盾。此前,王某已将这些盗窃所得全部花光。
Vuong 曾因两次盗窃、两次抢劫和赌博被定罪;Thinh 曾因两次盗窃被定罪,其中一次为盗窃。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上述罪名判处杨文王有期徒刑14年,杨文盛有期徒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