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老师因粥噎住孩子,法庭上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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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当受害者父亲向法庭请求减刑时,两名被告人却泪流满面地说:“我向家人道歉,我向孩子的灵魂道歉。”

10月26日,河内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两名前幼儿园教师因让孩子被粥噎住而被判过失杀人罪的缓刑上诉案。

一审判决书显示,小天使学校(河内市龙边郡)两名教师丁氏红(40岁)和吴氏河娟(32岁)在照顾18个月大的婴儿陈日香(Tran Nhat Huong)时,未按规定喂奶;婴儿呕吐时,被告未按照科学的处理程序,哄睡并将她放在地板上;在工作时间使用手机……

医疗部门后来确定,婴儿 Huong 的食物反流至呼吸道,因未及时进行急救而死亡。

一审法院分别判处洪某和权某有期徒刑20个月和12个月。

在今天的上诉听证会上,洪和权作证称,2013年8月26日,香香入学。第二天,洪在课堂上吃早餐时给她喂了粥,但她哭闹不肯吃。洪给她喝了牛奶,但病情又复发了。下午1点15分左右,权轻轻地拍了拍她。半小时后,看到孩子的脸色发紫,她赶紧大叫,把她送到了急诊室……

两个女孩瘦小瘦弱地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讯,显得有些茫然。当被问到“你们对自己的责任有何感想?”时,Quyen和Hong都回答说,判决“并非不公”,但解释说,她们不知道“放下婴儿”时自己做错了什么。

庭上,香的父亲巴赫先生认真聆听,并不断记录审讯过程。当法官邀请他出庭时,他缓缓说道,他的家人已经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诉状,请求对两名被告人从轻处理,因为他们理解他们的悔意和遗憾。

“虽然我们也感到痛苦和失落,但被告的处境也非常艰难。这起旷日持久的事件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痛苦,两名被告也感受到了。”孩子的父亲说道。

讯问持续约15分钟,在意见部分,公诉人辩称有部分减刑依据,请求法庭对每名被告人分别减少刑期3至5个月。

被告人洪某在最后发言中,没有请求减刑,而是转身面向巴赫先生,放声大哭,说道:“我向你道歉,向我侄子的灵魂道歉。”巴赫先生默默地点了点头,继续低着头。

被告人Quyen也哭了起来,哽咽着说:“我对不起我的灵魂,我对不起我的家人。”

上诉合议庭经评议,认为被告人认罪悔罪,一审法院认定两被告人因违反职业原则而犯过失杀人罪,罪名成立,人正其罪。

法院依据被告人非故意犯罪、被害人请求减轻处罚等情节、2015年刑法典实施细则第141号决议等,对两名被告人改判为缓刑。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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