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C高速公路建设公司两名前副总经理出庭
越南高速公路公司(VEC)前副总经理阮孟雄先生和黎光浩先生因岘港—广义高速公路案受审。
该案由武光辉法官主持,预计将持续一个月,包括周末和节假日,将有60多名律师参与。近50名相关人员被传唤出庭,其中包括交通部代表、国家验收委员会代表、评估师以及VEC的其他几名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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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光浩先生(左)和越南选举委员会副主任阮孟雄被捕时合影。照片:警方提供 |
由越南经济发展局投资的岘港—广义高速公路项目,全长139多公里,从岘港市到广义市(广义省),于2013年5月19日开工建设。一期工程长65公里,从岘港市到三岐市(广南省),共设8个主要施工标段,其中包括7个道路施工标段和1个主桥施工标段。
项目使用日本国际协力机构 - JICA 贷款(第一阶段)、世界银行 - WB 贷款(第二阶段)以及越南政府配套资金,总额超过 69,000 亿越南盾。
2017年8月1日,该项目一期工程正式通车运营。2018年9月2日,二期工程从三岐市至广义市,全长74.2公里,正式通车运营。
起诉书称,该65公里道路投入使用仅2年1个月零5天,沥青混凝土路面就存在380处肉眼可见的缺陷。鉴定结论显示,一期7个标段(路段)均未按照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确保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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岘港至广义高速公路投入使用仅两年零一个月零五天,就出现了380处断路。图片:Dac Thanh |
在施工验收过程中,相关方未对已完工的材料层进行路面强度检测,未对已粗糙化的沥青混凝土层进行渗透系数检测,以评价建设工程竣工后的质量,导致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却签订了验收协议并拟投入运营。
损失被确定为不符合投标包中质量标准但被投资者和相关单位接受的工程项目的价值,并向承包商支付了超过 8110 亿越南盾,该金额被评估为“特别大”。
调查机关指控副总经理洪某没有办法检查和控制施工质量,导致项目竣工后无法按规定验收;项目质量得不到保证,但签署了付款文件……其行为造成损失超过4220亿越南盾。洪某在与调查机关交涉时否认责任,并表示项目管理委员会、监理顾问、施工承包商和VEC董事会成员都参与其中。对于被告人郝某,有关部门指控其不遵守技术标准和项目设计要求;组织项目施工,但没有办法检查和控制质量,没有验收文件……其行为造成损失超过3890亿越南盾。
岘港—广义高速公路案是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要求紧急一审审理的五起重大案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