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女子“联手”买卖弹药
(Baonghean.vn)——Tuong Duong 区警方发现 Nguyen Thi Hien 正在其卧室存放一个包裹,经检查,包裹内装有硝化纤维素推进剂,这是一种爆炸物,常用作各种子弹的推进剂。
12月17日,祥阳县警察局长陈福寿中校表示,已将“非法储存和交易爆炸物”案卷宗及相关线索移交给省警察安全侦查局,以便依法继续调查处理。
此前,11月29日,Tuong Duong 县警方工作队在卧室内发现 Nguyen Thi Hien(生于 1972 年),家住 Tuong Duong 三定乡,正在将装有深蓝色粉末的白色聚乙烯袋和装有黑色圆柱形药片的聚乙烯袋存放在卧室内。
公安部刑事科学研究所法医鉴定结果显示,从阮氏贤手中缴获的证据是硝化纤维素推进剂,这是一组爆炸物,常用作各种子弹的推进剂,重量为5公斤。
在侦查机关,阮氏贤供述,因客户订购4公斤炸药,11月26日,阮氏贤联系唐氏心(1969年出生,居住在奇山省孟县),订购5公斤炸药,价值350万越南盾。
12月5日,祥阳县警察局侦查局对被告人阮氏贤以“非法持有爆炸物罪”提起公诉,对被告人唐氏心以“持有、买卖爆炸物罪”提起公诉。
目前,两名被告均受到禁止离开居住地的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