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贪图70万薪水,越南义安省男子被判入狱20年
(Baonghean.vn)——居住在义安省祥阳县的巴塔(And Ba Ta)表示,他同意运输毒品,因为他需要钱给父亲买药。在收到款项之前,巴塔就被当局发现并当场抓获。
10月22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瓦巴塔(Va Ba Ta,1976年出生,居住于祥阳县梅山乡)犯非法运输毒品罪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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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瓦巴塔(Va Ba Ta)在庭审中。图片:Nhu Binh |
根据调查记录,6月10日下午2点左右,塔某正在田间劳作时,遇到了一名老挝男子(具体背景不详)。该男子让塔某带着一包毒品前往梅山乡会苏村,交给站在路边的洪某。送完毒品后,塔某返回,老挝男子将支付70万越南盾作为手续费。
当瓦巴塔携带上述毒品前往Huoi To村时,被仁迈边防站工作组当场抓获。从塔身上缴获的证据是30个塑料袋,里面装有近600克合成毒品(甲基苯丙胺)。
庭审中,瓦巴塔对起诉书指控的全部罪行供认不讳。被告人称,因父亲病重,急需用钱买药,故答应老挝人民雇佣他运输毒品。瓦巴塔希望减轻刑期,以便早日回家照顾年迈的父母和6个年幼的孩子。
综合考虑案件整体情况,合议庭以非法运输毒品罪判处瓦巴塔有期徒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