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儿童溺水:需要填补法律“空白”
近年来,溺水已成为越南儿童因意外伤害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越南溺水死亡率比发达国家高出10倍。劳动荣军社会部儿童保护司副司长阮仲安在接受《越南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是该领域的法律仍然存在太多“漏洞”。
预防儿童溺水面临诸多挑战。图片:TL
PV:您能给我们讲一下目前儿童溺水的情况吗?
阮仲安先生:在越南,溺水是儿童死亡的首要原因。根据卫生部的监测结果,平均每年有3500名儿童和青少年(0-18岁)死于溺水。越南劳动、伤残军人与社会部2009-2010年的数据也显示,儿童溺水死亡率在因伤害死亡的儿童中最高(超过50%)。夏季和每年的雨季,溺水死亡儿童的数量往往会增加。溺水并不排除任何年龄段,所有年龄段的溺水死亡率都很高。
据悉,9个部委和行业的代表已签署承诺,将实施预防儿童溺水的跨行业计划,但上述数字表明,儿童溺水案件数量仍在上升。这是否意味着协调不够有效?
- 2009年10月19日,9个部委代表签署了2009-2010年预防儿童溺水跨部门计划实施承诺书。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根据7项承诺开展活动,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果。具体而言,各部委已出台文件,指导地方实施预防和打击儿童溺水的安全屋模式;审查了预防和打击儿童溺水的政策文件;通过实施安全模式和在家庭中为儿童创造安全环境,大力开展消除儿童溺水风险的活动。经过近两年的实施,根据卫生部和劳动荣军与社会事务部的报告,在15个重点省份中的10个省份,溺水死亡率有所下降。但据卫生部称,全国范围内溺水儿童人数并未减少。原因在于,越南的溺水预防和应对工作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儿童溺水预防和应对工作面临诸多挑战,因为法律中仍然存在太多“漏洞”。
先生,预防儿童溺水存在哪些“漏洞”?
- 目前,越南相关法律文件仍缺乏对造成儿童溺水行为的处罚规定。此外,对造成儿童溺水事故死亡的行为的处罚也未作出具体规定。例如,最近,在许多大城市,儿童在建筑工地水坑溺水身亡的人数有所增加,但我们仍然没有关于如何处罚的具体规定?谁是主要责任人?
《内河航运法》于2004年在国会获得通过,但该法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诸多不足,如:一些站点仍有人员无证驾驶、无专业证书驾驶;内河航运车辆质量得不到保证;安全设备特别是救生圈不足;超载现象严重……此外,关于预防和控制儿童溺水的相关法规文件和政策还不够完善,执行力度还不够。
您认为,为了减少儿童溺水事件的发生,需要采取哪些具体的措施?
- 有必要审查与溺水预防相关的法律文件,找出需要完善的空白。尤其需要制定针对儿童溺水预防和控制的指导性文件和联合通报。加强溺水预防和控制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例如:《水路客运车辆质量管理规定》、《单位、旅游景点、游泳池许可监管规定》、《儿童在游泳池、河流、湖泊和海洋中游泳必须由成人陪同并穿着适合其年龄的救生衣的规定》。此外,在夏季加大社区儿童游泳教学活动的开展力度。
据 Daidoanket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