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违反用电规定:提高公众意识

May 26, 2015 11:57

(Baonghean) - 电力违规行为日益增多,尤其是在炎热季节,包括窃电在内的用电违法行为频发,不仅造成电力损失和电网安全隐患,还影响了该地区的安全和秩序。尽管电力行业和相关机构加大了检查和监督力度,但情况仍然相当复杂,形式也越来越复杂……

复杂的技巧

5月23日上午,演州电力公司购售电稽查监察组发现,位于演光乡1村的NVT先生一家违反了用电规定。具体来说,他们没有使用电表,而是直接将电连接到0.4千伏的电网上。尽管电力公司稽查监察人员以及警方和地方当局的代表已经对违规行为进行了记录,但T先生仍然表现出抵抗和不合作。这已经不是T先生一家第一次犯下这种行为了。此前,在2014年5月的一次电力稽查中,电力公司就发现并记录了NVS先生一家(T先生的父亲)的类似行为,并处以900多万越南盾的罚款。当时,作为户主和直接用户的代表儿子T先生在记录上签了字,但没有缴纳罚款,现在他仍在继续违规。

Khắc phục sự cố điện trên đường dây trung thế ở Nghi Phú (Thành phố Vinh).
排除 Nghi Phu(荣市)中压线路上的电气故障。

演州电力购售电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阮氏竹英表示:“近年来,该地区偷电情况较为复杂,发现违法者抗拒、阻挠的现象屡见不鲜。2013年和2014年,该地区共发现141起违反用电规定的用户,偷电和补偿电量共计349744千瓦时,偷电和补偿金额超过10亿越南盾,上缴政府行政处罚金额达4200万越南盾。”

仅2015年前4个月,通过检查发现19起案件,多收多补发电量40937千瓦时,多收多补金额超过1.23亿越南盾。除了勾电形式外,当事人还拆除电表铅封进行以下行为:破坏铅封剪断电流线圈、拆除电表电压桥、反转电表极性、在电表背面钻孔短路电流线圈……此外,还存在一些电力用户作弊的现象,许多家庭登记购买用于生产目的的电力,但实际上将其用于商业或生活目的以享受电价差额。许多农业合作社在月度申报过程中作弊,将发电量结余挪作他用或不诚实申报贫困户和低收入户用电数量以享受电价优惠。

在像荣市这样电网条件先进、电缆系统覆盖完善的地区,偷电行为更加复杂,难以察觉,例如反转电表极性、在电表外连接等。据荣市电力局统计,2013年共发现12起偷电案件。2015年前4个月,该市电力局还发现并查处了4起偷电案件,包括拆除电表箱封条、未经计量直接连接电线杆用电等。

据义安电力公司电力监察部门统计,2014年各职能部门共侦查、处理窃电案件754起,窃取电量1,522,260千瓦时,折合4,089,633,474越南盾。仅2015年前4个月,全省就发生窃电案件193起,收回和追回的电费近10亿越南盾。2015年5月7日,电力部门通过监察检查发现,位于演寿(演州)2村的C.D.K先生家的电表计量系统存在问题(线圈短路),导致电表运行不准。

K先生一家被扣款并被退还的金额超过1亿越南盾。据他供述,“因为他当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也为了眼前利益,听信了T先生(为其家安装机器的人)的话,给了他50万越南盾让他调整电表”。在安山县安山镇1号楼的D.VH先生的案件中,他于2015年2月12日被发现通过改变电表极性、拆除电表零线以及将零线拉到室外等方式窃电。尽管窃电目的只是为了自家用电,但他仍然需要支付42300千瓦时的电费赔偿金,相当于近1亿越南盾。

上述数字表明,窃电现象日趋复杂,愈发猖獗。

这不仅给电力行业带来损失,而且造成用电不公平,引发社会混乱和社会不安全。

解决方案是什么?

演州电力局局长阮红灵表示:“除了民众认识不足的原因外,目前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电力服务队正在协助打击偷电行为。例如,近期,在演州县,通过对乡镇电力销售代理机构进行检查,发现26家代理机构存在违规用电行为,收回53,027千瓦时电费,共计136,091,031越南盾。”……此外,由于从地方原厂接收的农村低压电网新建工程已老化,无法保证正常运行,一些乡镇低压线路超负荷运行,升级改造的投资资金无法满足要求,导致电力技术损耗高。因此,电力部门需要集中精力投资和升级改造农村电网系统,以克服电力损耗问题,遏制偷电现象。

Nhân viên Điện lực Diễn Châu kiểm tra công tơ bị thu hồi do hành vi trộm cắp điện.
演洲电力工作人员检查因偷电而被没收的电表。

义安电力公司购售电督查组组长范文平表示:“除了指示电力部门加强现场督查、掌握群众反映情况、管理计量、监测用户用电情况等,以减少用电违规行为外,电力行业还与警方和地方政府签署了劳动安全走廊保护工作和购售电督查工作方面的协作计划。然而,一些地方的协作并不十分积极。”

地方行政处罚力度不够,教育和震慑作用不强。荣市电力局局长范文娥表示:“接到电力部门关于个人违规行为的通报后,居住地地方政府除依据政府原第68/2010号法令和现行第134/2013号法令予以行政处罚外,还应采取扬声器提醒、居民大会批评等形式,进行教育和震慑。部分分局要求违规用电者出示缴纳行政罚款的收据,电力部门才能安装电表重新售电。”

尽管电力部门已组织多次向用电用户进行宣传活动,采取签订承诺书、在大众媒体上宣传电力活动和用电中的禁止行为等方式,向他们普及法律规定,但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对用电法规的了解还很模糊,把接通电当成小事。因此,应重点向群众大力宣传关于《电力法》若干条款实施细则和《电力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的第137/2013/ND-CP号议定的基本内容、工贸部关于用电检查和购售电合同纠纷处理指南的第27/2013/TT-BCT号通函、关于电力领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第134/2013/ND-CP号议定等。

义安省全省每年用电量近19亿千瓦时,但电力损失率高达10.98%(全国约为9%),其中因偷电造成的损失(按查处案件数量计算)约为0.05%,而实际损失率约为0.8%。减少这部分损失将为国家节省大量预算,同时避免用电不公。这项责任不仅属于电力部门,还需要当地警方、地方政府和群众组织的密切配合。最重要的是提高人民群众遵守用电法律规定的自觉性,监督、发现和举报用电违法行为。

庆李-清娥

2013年10月17日,政府颁布了第134/2013/ND-CP号法令,对电力行业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据此,该法令第二条第九款明确规定了根据偷电量确定罚款数额。其中,偷电16,000千瓦时至18,000千瓦时以下的,处以40,000,000越南盾至45,000,000越南盾的罚款;偷电18,000千瓦时至20,000千瓦时以下的,处以45,000,000越南盾至5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特别是对于偷电20,000千瓦时及以上的,管理机构将把案件移送主管刑事检控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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