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审判杀害越南水手的凶手
据越通社驻韩国记者报道,位于首尔东南约300公里的韩国大邱市法院刑事法庭2月17日对7名印尼船员进行审判,判处他们10至25年有期徒刑,罪名是谋杀同船上工作的越南同事,然后将尸体抛入大海以毁灭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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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警察局内的印尼嫌疑人。(来源:韩联社) |
法院起诉书称,两名主谋均为27岁,因谋杀和处置被害人尸体分别被判处25年和20年监禁;参与袭击的4名共犯(年龄20至29岁)被判处15年监禁;另一名协助犯罪的共犯(31岁)被判处10年监禁。
事件发生于2015年8月2日凌晨5点30分,当时这艘渔船(船员们工作的船只)停泊在距独岛东南约94公里的海域,日本称之为竹岛。趁越南籍船员(当时是船上负责分配和监督船员工作的领班)独自站在船尾之际,7名嫌疑人用武器将受害者头部殴打致死,随后将尸体抛入大海。
调查结果显示,在船上工作的4年间,受害人与印尼船员之间因文化、语言差异等产生矛盾,上述人员因此策划了报复行动。
尽管凶手杀害受害者后将尸体抛入海中,并抹去了现场所有痕迹,但海岸警卫队检查后发现船尾和一名印尼船员的衬衫上有血迹。
经DNA血迹鉴定及讯问,上述7名嫌疑人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被押送回大陆受审。
上述渔船为一艘远洋渔船,注册于韩国港口城市釜山,船名“SeoLim 302”,载重量433吨,从釜山锦川港出发,前往北太平洋地区捕捞鲭鱼。
当时船上共有35名船员,包括7名韩国人、9名印尼人、11名越南人和8名菲律宾人。
据韩国海岸警卫队2015年8月4日向越南驻韩国大使馆发出的关于上述事件的公报称,遇难者姓名为黎光辉(Le Quang Huy),出生于1981年4月24日,护照号码为B3937959。
据越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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