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家石油企业向总理提交请愿书
250名企业主向政府办公室发出紧急请愿书,表示一些有关石油交易的规定给他们造成了重大损失和疲惫。
石油零售商刚刚向总理提交了250多份关于市场不稳定的紧急请愿书。这些零售企业在全国拥有近9000家门店。这些请愿书围绕着修改石油贸易法规(第83/2014号法令和第95/2021号法令)展开。
在请愿书中,250名企业主提议从分销商等3个不同来源进货,以避免出现局部缺货和短缺的情况。
“如果我们只从一个来源进口货物,那么石油企业之间的竞争就会被消除,”Le Hong Thu 有限公司董事 Le Van Bau 先生说。
除了货源问题,商家建议修改底价计算公式、折扣率等规定,确保公平,尽快结束一年多来“开张亏本,关门被有关部门处罚”的局面。
汇飞龙一有限公司董事长黄陈青峰先生表示,自2021年9月以来,由于不公平的折扣政策,公司持续亏损。过去一年,公司每升汽油仅享受100至200越南盾的折扣,而高昂的分销投入成本导致公司损失了5亿越南盾。
“我正在亏损,但我还得继续经营。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公司就必须解散。”冯先生在请愿书中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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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上午,全国250家石油零售企业的请愿书。图片:灵丹 |
同样,其他数百家企业也表示亏损严重,有的亏损额高达数百亿元。
宝玉公司董事长江占泰先生表示,过去六个月,零售企业受到了“挤压”,在没有折扣的情况下,他们仍然不得不继续经营,这导致他们损失惨重,精疲力竭。市场不公平,经销商可以同时批发和零售,与零售商竞争。经销商在批发价格方面享有诸多优惠,并且在采购方面拥有主动权。因此,当市场不稳定时,他们会降低折扣,挤压零售商。
郑先生提议道:“我建议,新法令应该在基本成本结构中,对零售代理商每次的零售价设定至少5%的固定折扣率。”
事实上,按照基本价格计算公式中的规定,每升汽油都有一个标准经营成本(根据汽油种类,每升1000-1250越南盾),但很多时候,按照零售单位,总企业会把上述金额全部扣留,给予0越南盾的折扣,导致过去很多分销单位遭受重大损失。
胡志明市一家拥有20多家门店的汽油零售系统负责人表示,由于汽油折扣始终为零,他损失了数百亿越南盾。因此,如果在修改第83号和第95号法令时,在基准价格中规定最低折扣率,零售企业将避免出现大型企业和经销商提供零折扣的情况。
近期石油市场再次出现不稳定迹象,商家反映,管理机制,尤其是零售环节的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近期,工贸部提议提高零售商的地位,允许其从2-3个渠道进货。此举旨在为代理商提供多元化的汽油供应,提高零售商在采购谈判中的地位。
关于折扣率,工贸部仍然坚持不设最低折扣率,以便企业能够根据市场供求情况灵活调整,确保各环节利益协调。为了保障零售店的利益,代理商在签订代理(特许经营)合同时,需要与供应商约定最低折扣率。
目前,汽油市场约有1.7万家门店,其中3000家门店属于两家国有企业,其余属于零售单位。
关于石油交易的第95号法令和第83号法令的修订草案是根据简化程序制定的。修订旨在应对近期市场不稳定因素,以实现保障石油供应和国家能源安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