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社里数百个法律书柜被“遗忘”了?

怀秋 DNUM_ACZBBZCABJ 08:54

(Baonghean) - 数百个法律书架每年仍获得拨款购买书籍。然而,书籍虽然买了,却无人阅读,因此在地方推广、普及和教育法律方面效果不佳。

书架是空的。

在Yen Son 乡(Do Luong)综合服务中心的角落里,有一个带玻璃窗的木制柜子,里面整齐地摆放着法律方面的书籍。

安山公社一站式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说,这是公社的法定书柜,每年都会添置书籍,但“没有人来借阅,就连公社人民委员会的干部职工也不例外”。

Tủ cách pháp luật đặt tại Trung tâm giao dịch Một cửa UBDN xã Yên Sơn huyện Đô Lương chủ yếu để đựng tài liệu, sách báo. Ảnh: Hoài Thu
位于安山乡人民委员会(Do Luong)一站式交易中心的法律书柜主要用于存放文件、书籍和报纸。图片:怀秋

当 Yen Son 乡司法部公务员询问这一情况时,Bui Huu Thang 先生表示,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好几年,而且这个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

唐先生补充道,如今几乎所有公民、官员和公务员都拥有智能手机,上班时,他们的电脑也连接到互联网,因此,当他们需要查找信息或查阅法律内容时,他们会使用互联网进行更新。现在,人们不再需要通过书架寻找书籍来阅读、了解法律、法规和法律规定了。

不仅在安山乡,杜良县人民委员会司法处处长阮春迈表示,法律书柜模式长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是该地区大多数乡镇的现实情况。

归合县人民委员会司法处处长黄河先生也肯定了同样的现实,他表示,虽然各乡每年都会向法律书柜中增添书籍,但“书柜被遗忘”、无人借阅的情况是真实存在的,即使在偏远乡、边远地区和特殊困难地区,人们到书柜上了解法律法规的情况也几乎为零。

根据规定,在乡镇层面,法制书架是评估和评分达到法制准入标准的乡镇的强制性标准之一。2017 年 5 月 8 日,政府总理关于建设法制准入标准的第 619/QĐ-TTg 号决定将法制准入标准的乡镇评估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结合起来,成为新农村准入标准乡镇评估标准中的 19 个标准(标准 18.5)之一。要获得法制准入标准的认可,需要完成 5 个标准,对应 25 个具体指标,每个标准都有一个总分 100 分的量表进行评估。其中一项强制性标准是建设法制书架。

谈及此事,兴原县司法厅厅长潘文长也承认,司法部门的司法档案确实被“忽视”。就连县司法厅的司法档案也面临类似的情况。

Truong先生解释说,由于目前所有需要查阅和更新的信息都已通过互联网进行,因此既快捷又准确。“很多新的法律书籍刚买回来不久,法律就被修改、补充或替换了,所以书籍的更新无法与时俱进。”Phan Xuan Truong先生补充道。

解决方案是什么?

如今,任何人都不用坐着翻阅法律书籍,只要有一部连接互联网的智能手机,就可以在线查找必要的信息。

利用这一优势,归合县司法局充分利用网络连接,为乡镇的宣传、普及和法制教育工作提供服务。

Cán bộ phòng Tư pháp UBND huyện Hưng Nguyên trao đổi ngiệp vụ. Ảnh: Hoài Thu
兴原县人民委员会司法局官员正在讨论专业事务。图片:Hoai Thu

归合县司法局局长黄河先生表示,该局已通过 Facebook 和 Zalo 建立了联系该县各乡镇司法官员的群组,以交流工作内容并更新新的法律文件。

此外,为确保法律文件来源得到保障,归合司法局建议区人民委员会平衡支出,每年购买法律图书馆应用程序的访问权限,费用约为 1000 万越南盾。

据此,各乡镇均已获得登录法律图书馆查阅信息的密码。指导性文件和工作内容的落实已转入省人民委员会的I-Office系统,供其执行。

例如,在雄原县人民委员会,县司法局积极利用互联网资源获取法律文件,更新法律文件。例如,2018年之前,这些文件来自“国家数据库”,现在则来自政府公报。文件和指示通过文件传输软件系统发送到各乡镇。

Phòng Tư pháp UBDN huyện Quỳ Hợp vận dụng mạng xã hội facebook để tuyên truyền, phổ biến, giáo dục pháp luật. Ảnh: HT
归合县人民委员会司法局利用社交网络Facebook进行法律宣传、普及和教育。图片:HT

然而,雄原县司法厅专家潘光贤表示,通过实际工作表明,“互联网上法律文件的信息来源并不总是有保障的,因此,如果用户不小心,就会陷入引用错误法律、缺乏内容以及无法更新最新文件的境地。因此,建立一个统一的数据库,提供法律领域文件来源和相关文件是十分必要的。”

司法部法律宣传教育司司长黎伯绍对此表示赞同。他指出,在法律普及指标中,法律书柜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指标至关重要,有助于向全民,特别是偏远地区、极度艰苦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缺乏网络信息获取条件的干部和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根据现行规定,每年各地方、各单位应为每个乡镇拨款200万越南盾,用于补充法律书柜的书籍。

但近年来,根据各地反馈,建立法律书柜的形式并不奏效,因此,司法部通过调研并听取基层反馈,建议向司法部及相关部门、机构提出修改甚至废除法律书柜,以更有效的形式取而代之。

那就是按照政府总理于2017年5月8日颁布的第619/QD-TTg号决定关于建设法制化乡镇的决定,建设国家电子法制数据库。黎伯绍先生表示:“我们期待着这个数据库的建成,以取代目前效率低下的纸质法制数据库。”

2019 年 3 月 13 日,总理颁布了第 14/2019/QD-TTg 号关于法律书架建设、管理和利用的决定,其中规定:

a.组织审查,评估其有效性,确定是否需要开发使用乡级法律手册和管理范围内机关、单位法律手册,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按照本条b点、c点、d点的规定研究决定处理方向。

b)在继续维护社区法制书柜和机关单位法制书柜的情况下,指导、安排国家预算资金用于法制书柜的运营,直至2020年底。从2021年起,在社区自治方向上实施法制书柜管理和使用的社会化。

c) 2020年底前,如乡镇级法律书柜未保留,指导、推动将法律书柜并入图书馆图书法律文献区或现有邮局-文化点、社区学习中心。法律书柜并入工作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d) 机关、单位不继续维护法律书柜的,应责令该机构根据机关、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公共资产管理规定,对现有法律图书资料进行妥善保管和管理,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责令该机构在管理权限范围内,选取合适、有价值的图书资料,进行数字化改造,并更新全国电子法律书柜的组成部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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