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72小时抓捕2名越狱囚犯
两名在春河监狱服刑的极其危险的囚犯在越狱72小时后,躲藏在森林深处时被捕。
事件发生在12月6日下午3点左右,两名囚犯——潘公清(1987年生,居住在河静省禄河县石洲乡)和阮德黄(1984年生,居住在河静省锦川县锦蓉乡)——利用生产过程中的漏洞,从位于河静省锦川县锦山乡的春河监狱(公安部监狱、义务教育场所、感化院管理警察局)第二分营越狱。

12月6日下午,两名囚犯潘公清(Phan Cong Thanh)和阮德黄(Nguyen Dac Hoang)从春河监狱越狱。
春河监狱监狱长高玉典中校表示:“发现两名囚犯越狱后,春河监狱监狱长委员会立即通知各级机关和人民加强防范,配合抓捕。同时,组织力量采取专业措施,力争尽快将囚犯抓获。”
春河监狱与河静省公安机关、甘川县公安机关专业力量配合,同步采取措施,隔离、封闭区域,抓捕嫌犯。

河静公安机关出动2000余名官兵,配合公安部监狱、义务教育场所、劳教所警察管理局和春河监狱,在72小时内积极搜寻被关押人员。
为了迅速追查到犯罪嫌疑人,防止和避免犯罪嫌疑人藏匿于社会而发生不良情况,自12月7日下午1点30分起,河静公安局决定调集刑警、交通警察、侦查警察、地方警察、乡镇警察等专业单位2000余名官兵,采取专业措施开展搜捕。
此外,警方还在重要路线部署了警力,封锁和检查所有途经 Cam Xuyen 县、Ky Anh 县、河静市、Thach Ha 县、Can Loc 县和邻近地区的车辆,以确保嫌疑人不会逃离该地区。

当局还调动了嗅探犬来协助追踪案件。
12月7日下午,春河监狱监狱长高玉典上校签署全国通缉令,通缉潘公清、阮德黄二人后,全省各县、市、镇、乡公安机关在市场、售货亭、电线杆、围栏等处散发、张贴有关二人情况的传单,提醒群众警惕、举报。
12月7日晚,在红树林覆盖面积广阔的锦河乡同西春村,警方彻夜执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此外,当地警方还被要求在该省的汽车旅馆、旅馆和酒店检查情况和居民。交警、机动警察以及256和238工作组加强了夜间交通路线检查,以查找与该事件相关的信息。

警方走遍了每条小巷,敲开了每户人家的门,并在重要交通路线上设置了数百个检查站,以抓捕两名越狱嫌疑人。
在抓捕过程中,警方采取了专业手段,并结合群众举报。抓捕人员认定,这两人并未离开甘川县,而是可能藏匿在甘河乡和甘乐乡一带……于是,警方划定了区域,并动员一切力量全力抓捕。
本着“违法者必须严肃处理,越狱犯人不能继续违法”的方针,三天来,河静省公安局与监狱、义务教育场所、劳教所、春河监狱(公安部)等部门的警察力量一道,出动兵力全力抓捕犯罪分子。

全省各区、市、镇、街道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张贴了两名逃犯的线索传单。
春河监狱副监狱长段玉泰中校补充道:“春河监狱部队判断嫌疑人尚未离开该地区,遂与省警察局和甘川县警察局的专业部队协调,制定了抓捕计划。经过一段时间的搜寻无果后,部队分成三个攻击小组,分别在甘川县甘乐乡和甘山乡的山区展开行动。”
12月8日下午4点左右,专案组搜寻发现两名越狱嫌疑人踪迹,遂撤回两个突击小组,并在Cam Lac、Cam Minh两乡的8个检查站组织伏击。

12月9日凌晨1点45分左右,两名囚犯在藏匿于河静省甘川县甘拉乡深林中时被发现并逮捕。
当日凌晨,警方和刑警接到举报,两名囚犯藏匿在甘川县甘乐乡宋拉泄洪道附近的山区,立即组织围剿行动。
12月9日凌晨1点45分,由段玉泰中校率领的工作组,在阮统一上尉和阮文南上尉的带领下,在甘乐乡发现两名嫌疑人,随即鸣枪示警,逮捕了潘公清和阮德黄两名嫌疑人,确保了他们的安全。逮捕时,嫌疑人表现出饥饿和疲劳的迹象。
囚犯潘公清(Phan Cong Thanh)目前分别在河静省人民法院和太原省富安市人民法院服刑,罪名均为诈骗罪和侵占财产罪,总刑期为19年。越狱时,潘公清已服刑2年7个月12天。
囚犯阮德黄因非法贩卖毒品,根据乂安省人民法院2017年11月10日第117号判决,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越狱时,阮德黄已服刑6年6个月零7天。
河静省警察局局长阮红峰上校表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成功抓获两名危险通缉犯的过程,除了全军合力、官兵不畏艰辛之外,还有人民群众在抓捕过程中的配合、提供信息、支援部队的共同努力和共识。
工作组正确分析研判对象,迅速部署力量,积极配合,抓住黄金时间抓捕对象,确保了安全秩序,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安宁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