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议会出台关于落实政府第165号决议关于学费的政策

范邦-清维 DNUM_BBZAJZCACD 16:18

(Baonghean.vn)- 根据决议草案,对于尚未确保正常支出的公立幼儿园和普通教育机构,2022-2023 学年的学费将保持稳定,与省人民议会发布并在当地适用的 2021-2022 学年的学费水平相同。

9月11日下午,义安省第十八届人民议会(任期2021-2026年)召开第十五次会议(特别会议)。

同志们: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省国会代表团团长泰清贵;省委委员、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阮如魁主持会议。

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常务副书记阮文统,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省委副书记黄义孝,省委常委、乂安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主席武氏明生,省委常委、省委执行委员会的同志,省人民议会21个代表团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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乂安省第十八届人民议会第十五次会议全景。摄影:范邦

会议上,省人民议会代表讨论了关于执行政府2022年12月20日第165/NQ-CP号决议关于2022-2023学年我省公立教育机构学费问题的决议草案。

根据省人民委员会的报告,2022年7月14日,省人民议会颁发了第14/2022号决议,规定了2022-2023学年至2025-2026学年义安省公立教育机构的学费和根据省管理规定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的私立小学学生的学费资助水平。

因此,自2022-2023学年起,我省各教育机构已执行第14/2022号决议规定的学费收取标准。但2022年12月20日,政府颁布了关于2022-2023学年公立教育培训机构学费的第165/NQ-CP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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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议会办公室副主任、会议秘书阮氏英华女士提交决议草案。图片:Thanh Duy

第165号决议第1条规定,对于尚未收回正常开支的公立幼儿园和普通教育机构的学费,2022-2023学年的学费将保持在与省人民议会发布并在当地实施的2021-2022学年的学费相同的水平。

如果地方政府在2022-2023学年提高学费,地方预算将确保与2021-2022学年学费相比的差额。地方政府将考虑并决定对每所教育机构的支持水平。

对于自行承担经常性费用的公立幼儿园和普通教育机构、自行承担经常性费用和投资费用的教育机构:教育机构根据经济技术指标和成本指标制定学费,并提交省人民委员会审议,由省人民议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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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议会代表出席会议。图片来源:范邦

政府要求各部委、各地方指导所属教育培训机构2022-2023学年学费水平与2021-2022学年一样保持稳定,继续及时向学生、低收入家庭和困难学生提供帮助,稳定物价,控制通货膨胀,为经济恢复发展、稳定人民生活作出贡献。

事实上,义安省自2022-2023学年起已按照第14号决议的规定实施学费征收标准,因此2022-2023学年上述两个学费标准征收金额相差2265.55万亿越南盾。

年初下达预算时,省级预算临时扣减了2023年教育领域经常性支出预算,金额为1586亿越南盾。目前,尚无法律依据退还上述临时扣减的预算;教育机构缺乏依据,部分机构没有足够的资金按规定平衡退还给家长和学生的款项并补贴经常性运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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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议会代表出席会议。图片来源:范邦

决议旨在及时制定政策,继续为学生、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提供及时帮扶,稳定物价、控制通胀,为经济复苏发展、稳定民生作出贡献,并为尚未自筹经常性经费的公立幼儿园和普通教育机构申请2022-2023学年自筹经费创造法律基础。

另一方面,该政策的出台,为2023年国家预算教育支出预算中扣除部分的经费来源重新分配到各单位和区级预算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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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佩珠天才高中的学生参加新学年开学典礼。图片:范邦

经讨论,省人民议会一致通过关于执行政府2022年12月20日第165/NQ-CP号决议关于2022-2023学年乂安省公立教育机构学费问题的决议草案。

根据决议草案,对于无法自给自足经常性支出的公立幼儿园和普通教育机构:2022-2023学年的学费保持稳定,与省人民议会发布并在当地实施的2021-2022学年的学费水平相同。

省预算从2023年省级教育培训拨款中支持最多增加230亿越南盾用于该省公立教育机构的经常性运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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