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议会对支持义安省名贵药材项目建设的提案发表意见。
(Baonghean.vn)-11月24日下午,省人民议会民族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关于少数民族和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目标计划执行情况的决议草案和报告。
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阮如魁同志以及省有关部门、行业领导参加视察。

省人民议会民族委员会审议了关于规范2021-2025年乂安省少数民族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目标计划扶持珍贵药材项目内容、申请材料、遴选程序等决议草案。
省人民委员会根据政府2022年4月19日第27号令起草决议,规定国家目标计划实施的管理机制和组织。

决议草案共11项支持内容,包括支持原料药产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对高科技药用植物种植区的投资;支持建设连接道路、电力系统、供排水等基础设施,为原料药开发项目提供服务;支持企业直接培训当地工人;支持广告费用、打造国家和省重点产品品牌等。

除同意11组支持内容外,与会人员还建议起草机构卫生部增加支持制定种植区法规的内容,以便按照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的规定,监测和控制生产情况、控制质量、追溯农作物产品的来源。
最高支持额度不得超过特别困难地区项目或联合计划实施总成本的80%。对于地方项目和计划,由项目审批机关确定项目实施的具体支持额度,但不得超过省人民议会确定的支持额度。
但目前,我省尚未出台任何关于珍贵药材项目支出标准的规定。因此,省人民议会民族委员会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尽快将此内容提交省人民议会,以确保法律制度的一致性、统一性和可行性。

有意见还建议,对名贵药材项目遴选过程中使用的文书、表格等范本作出规定;在意见稿中明确项目管理机构和药材项目主管部门的名称,方便各部门、单位掌握;明确项目遴选标准;规定评审委员会的工作时间,避免执行中的随意性。
各成员关心的问题是,决议的起草既需要确保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又要在执行过程中为受益方创造良好的行政程序条件。

会议上,省人民议会民族委员会还审议了关于修改和补充省人民议会2022年6月24日第5号决议若干条款的决议草案,该决议规定了在乂安省落实2021-2025年期间及年度少数民族和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目标计划拨付国家预算资金的原则、标准和规范;关于修改和补充省人民议会2022年6月24日第7号决议若干条款的决议草案;2022年10月12日第45号决议;2022年12月9日第62号决议关于落实乂安省少数民族和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目标计划。

省人民议会民族委员会审议了关于2023年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目标计划执行结果及2024年任务的报告。
根据与会委员的意见,省人民议会民族委员会常委、主任罗氏金银同志要求各部门、各行业吸收、补充、修改决议草案和报告,提交2023年12月召开的省人民议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